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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作用”。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启动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人民币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2011年8月,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明确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省(自治区)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企业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范围,从毗邻国家扩展到境外所有国家和地区。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自2010年6月试点以来,江苏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已覆盖13个地市,涉及31家银行、1518家涉外企业和58个境外国家和地区。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境外人民币投资、人民币对外负债和跨境融资等资本项目人民币业务也发展迅猛,结算金额累计达351亿元,试点成效显著。然而,在业务发展的同时,尚存在制度缺失,业务操作指引尚不明确,监管系统功能不健全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江苏省跨境贸易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发展的后劲。如何进一步发展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使涉外企业更好地利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来规避汇率风险,已成为江苏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需要思考研究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本文先论述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基本内涵与相关理论;接着回顾和总结了江苏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主要实践;然后分析了国内外主要货币、相关地区的货币国际化进程;最后,提出了发展江苏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对策。本文采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总结和归纳广东和上海第一阶段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的经验和不足,为江苏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提供背景和参考;采用规范分析的方法对不同省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特征进行判断,运用实证研究考察各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发展状况;还参考了大量理论文献,并进一步引申和发展,指出了江苏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监管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