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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有利于补偿知识产品创造人付出的劳动,激发其创造热情,并促进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但是,如果不加分析地允许知识产权人自由行使其权利,则可能会产生知识产权的滥用,从而垄断信息来源、阻碍信息传播、妨害技术进步。尤其在信息科技行业,知识产权在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相应的,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反垄断问题也将越来越突出。知识经济的发展给知识产权权利限制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影响。在全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强烈呼声中,知识产权权利大有扩张之势,知识产权也沦为发达国家限制和掠夺发展中国家的工具,这种现象在IT产业尤为严重。机制的失衡导致权利限制制度并不能在实践中起到它应有的作用,一系列发生在我国的跨国知识产权诉讼给了我们很大的警示。笔者认为,为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需要,一方面,我国应该制定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确保知识经济形态下和谐的知识产权秩序;另一方面,又要避免滥用知识产权构成的垄断行为,给公共利益预留合理空间并维持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入世背景下的我国如何规制日益严重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如何应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频频挥舞的知识产权大棒?如何协调统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关系?一系列问题引起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学者、反垄断法学者以及经济学者等学界同仁的思考。笔者以IT产业作为研究背景,运用例证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实证分析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对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具体的探讨,并就我国IT领域的知识产权反垄断提供了一些建议和设想,希望能对促进我国IT产业健康发展有所裨益。本论文共分四大部分,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思科诉华为案和英特尔诉东进案的产生、发展及背景因素,并就案件的关键作了点评。然后描述了目前我国IT产业跨国公司知识产权垄断及权利滥用的严重现状,阐述了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下存在的种种问题,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合理性,及建立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主要以软件产业为例就IT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滥用作了综合分析。通过介绍软件产业的现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概况,从实证分析的角度论证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合理性并列举说明了IT产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多种途径。然后概括介绍知识产权滥用的概念、法律界定,并结合实践介绍当前IT业中存在的滥用表现方式。第三部分:主要介绍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互动关系。首先通过知识产权垄断性的概念阐述,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这两个径渭分明的制度联系到了一起。其后对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既相互冲突,又相互协调的复杂关系进行了分析。接着从比较法的角度出发,介绍美国、欧盟及日本知识产权法律规制制度。最后从博弈经济学的角度,结合IT业的现实状况,基于选择策略构建IT业中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的“纳什均衡”,从另一层面阐述了两者之间对立统一的互动关系。第四部分:主要阐述说明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的立法现状,指出了我国在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立法上的种种不足。最后,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的立法提出了一些总体的建议和构想,并结合IT产业自身特点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