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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普遍认为近年来随着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规模的增加,城乡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不断扩大。这与二元经济理论关于劳动力流动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理论是相悖的。对此,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的现实情况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只是以农民工的方式转移,即只有职业转移而没有户籍和社会身份的转变,无法取得城市户口,相比城镇居民,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太低,所以农村劳动力流动不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而另有部分学者则认为,出现这种悖论的原因是由于中国统计数据造成的假象,认为在中国统计年鉴中反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数据存在失真的情形。之所以出现数据失真是由于目前统计数据所采用的统计口径是以常住户人口为抽样调查对象,农民工没有取得城市户籍,身份上还是农村人口,但由于在城市务工,统计收入时计入了城镇居民总收入中,从而夸大了城乡收入差距,所以是一种由于统计方法而造成的假象。真实情况究竟如何?是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低,还是由于统计方法误差造成的假象?本文正是根据这一争论,围绕农村劳动力流动和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这一主题展开探讨。首先,文章第一部分对相关理论文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对库兹涅茨提出的“倒U”型假说进行介绍和分析,认为目前中国已经处于“倒U”曲线的下降阶段,即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已经开始缩小。重点介绍了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认为它清晰地定义了二元经济结构,指出了现代部门和传统部门的差异,描述了影响收入差距的内在机制,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同时指出它的缺陷过于强调现代部门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而忽视了农业部门的经济发展对经济长期发展的重要作用。国内学者在研究收入差距时侧重运用实证分析来验证劳动力流动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而对数据本身的真实性大多不予以关注。其次,文章第二部分是对农民工工资如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作出理论分析,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民工工资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阈值公式,认为农民工工资收入增长是否能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关键在于农民工工资是否超过了某一阈值,如果工资收入超过了这一阈值,那么不断增加的农民工工资将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产生积极作用,而决定这一阈值系数的因素主要是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以及前期城乡收入比。通过对近二十年的数据分析,得出农民工工资收入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是先扩大后缩小的结论。再次,文章第三部分着重分析了数据统计口径的问题,通过对中国统计年鉴中城乡居民收入的分析,认为目前统计局统计城乡居民收入时,确实遗漏了农民工的工资收入,认为正是这一数据计算的失真导致了目前城乡收入差距被夸大。通过调整农民工工资收入,发现农村居民总收入和城镇居民总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这主要是因为农民工相对于农村地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来说,收入较高,而与有户籍身份的城镇居民相比,农民工收入相对就比较低。所以把农民工工资收入重新划拨回农村后,城镇居民总收入也相应地增加。数据调整后重新计算的城乡收入比相对于官方统计数据显示的城乡收入比,明显小了很多。通过计量模型对农民工工资与城乡收入差距进行相关性分析,得出农民工工资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拐点值,模型计量结果得出的拐点值与理论推导得出的阈值基本一致。但是文章也承认数据调整后显示的城乡收入比,与同期其他国家相比仍然较高。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最后,第四部分分析了中国存在这种劳动力流动悖论的原因,并在第五部分提出了缩小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长效机制。结论部分对全文内容进行了总结,概况了文章的主要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