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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国家的制度供给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从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凭借其强制力对民营经济采取改造、限制甚至是取缔的政策,抑制了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发展的冲动,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几乎消失殆尽。而改革开放后,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政府逐步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符合市场经济的制度规则,对民营经济的基本性和支持性制度安排应时出现,逐渐推动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制度变迁。国家从默许私营经济存在到确立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从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补充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承认民营经济人士是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政治地位,依法保护公民个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并在经济发展中不断提供具体细化的制度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这一系列持续不断的制度供给推动着民营经济一波又一波的发展高潮。新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关键是制度因素。随着国家持续不断的制度供给,民营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逐渐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支撑力量。而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又不断地提出了新的潜在的制度需求,推动着政府不断地调整制度安排,增加制度供给,推动着国家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但是,我国仍处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国家作为制度供给的主体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体制的公有制偏好,作为我国制度变迁夹缝中生存和发展起来的民营经济仍然面临着产权保护不完善、市场准入歧视和融资渠道匮乏等制度约束,这就要求政府实时推动制度创新,明晰产权制度、放宽市场准入,创新金融制度,解决好国家的制度供给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需求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本文以民营经济的发展为研究对象,将民营经济的发展放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宏观背景中去考察,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来分析民营经济发展与国家制度供给的关系,并分析指出目前在宏观制度层面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制度约束,以寻求推动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