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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信托制度,是为了顺应商业社会发展需求,由表决权机制和信托制度结合产生的。表决权信托的委托人与受托人以合法有效的目的签订信托协议,由受托人向委托人签发表决权信托证书,实现在股东大会产生影响,进而管理和控制公司经营。该制度的本质即是对控制权的争夺。通过对表决权的行使,实现作为控制公司工具的职能和反控制公司工具的职能。对于维护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作用。虽然我国立法并没有表决权信托的制度设计,但是中国商业社会已经逐渐采纳了表决权信托的机制以实现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控制。我国当前对于信托的行使大多集中在将信托作为一种融资的手段而非财富管理的手段,这使得信托的制度功能得不到完全的发挥。由于缺乏对于该制度系统的、深入的理论研究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强有力支撑,目前,表决权信托制度在我国并未得到有效的、充分的推广及应用。本文主要采用综合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历史研究法等研究方法,借鉴国外的较为成熟的立法技术,结合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情况,为立法和实践中表决权信托制度的本土化提出建议。本文分为导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导言分为问题的提出、研究价值及意义、文献综述、主要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和论文的创新及不足六部分内容。正文内容如下:第一章:关于表决权信托制度的概述。首先通过介绍表决权信托制度在两大法系下的发展路径和发展现状,对比表决权信托制度的不同发展程度,提出对于我国进行表决权信托移植的反思。这一分析有助于理解该制度的基本理论,为下文的论述奠定认识论上的基础。进而根据不同国家学者对表决权信托制度内涵的阐述,对表决权信托制度进行定义。通过将表决权信托制度与其他相似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体现出表决权信托的独特性。最后,对表决权信托制度基本运行的理论分析和法理的辨析,寻求对表决权信托制度的理论支撑。第二章:表决权信托制度的价值体现。该章首先对表决权信托制度的自由和效率的价值进行学理分析。然后介绍表决权信托制度作为控制工具与反控制工具的功能,对两种不同角度的功能进行反思。通过进一步深入,笔者归纳总结出表决权信托制度的弊端,即:导致垄断、损害公司利益和导致股东间的歧视。最后,对于所产生的弊端,总结解决方法。第三章:表决权信托制度在我国构建之探索。在前两章的介绍分析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本章提出了我国引入表决权信托制度的设想。要想对表决权信托制度进行移植,首先,由于在实践中已经存在了对于表决权信托制度的运用,这说明我国对于表决权信托制度有现实需要,即进行法律移植的必要性分析。其次,要对我国是否有引入表决权信托制度的法律土壤进行分析,即进行法律移植的可行性分析。最后,便是如何构建表决权信托制度的设想,一方面对我国引入表决权信托制度障碍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则是需要对我国的制度层面进行构建。最后是本文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