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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债的保全制度,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在民事法律制度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在各项代位权制度运行过程之中,权利行使的最终法律效果归属是问题的关键。入库原则在代位权演进过程中担纲主角,但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民商事关系的流转加速,债权代位权制度突破了传统入库规则,形成现行的优先权规则。鉴于债权人代位权是一项依托民事诉讼程序得以行使的权利,笔者以民事诉讼程序的适用为视角,对两种规则进行相应的比较,以诉讼法规范中的相关元素作为参照系,运用比较分析、历史分析等工具进行论证,旨在说明优先权规则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最后,笔者建议通过系列的立法活动及有权机关的司法解释来加强优先权规则的可操作性,为实现效率价值与保护公平正义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