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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资料,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数以百万计的美国士兵被部署在世界各地的数千个地区。早在1963年,美国就在海外拥有两千个以上的军事设施,并将40多万美国士兵长期部署在欧洲大陆。海外复杂的环境不仅带来了访问军人人身安全问题,也导致司法争端发生的可能性不断攀升。与访问军人刑事管辖豁免问题的现实性和紧迫性相对应的却是国内外研究的不充足。在访问军人是否具有刑事管辖豁免权这个问题上,国内缺乏相应的研究和关注,国外虽存在少量研究文献,但除了美国等相关国家的军方文件和实践做法外,理论研究也并不多。这与军队间的交往日益频繁的现状相比不成比例,也不足以从学界的角度提供相应的智力支撑。因此,在国际公约缺位的情况下,急需建立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体系,以完善的理论为访问军人的安全和刑事司法权益提供坚实的支持和保护。本文从国际法的视角出发,在厘清相关的概念和内涵后,运用理论分析、价值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法学分析方法,梳理和探究访问军人刑事管辖豁免的法律依据、法理基础和现实适用的限定条件,全文分成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厘清了本文涉及的与访问军人刑事管辖豁免有关的概念以及内涵,说明了笔者将“foreign armed forces”这一概念翻译为“访问军人”的原因,并逐一研究并明确访问军人的概念与内涵、本文所涉刑事管辖的范围与享有刑事管辖豁免的访问军人的类型以及本文限定的访问军人的范围。第二部分笔者尝试探究了访问军人刑事管辖豁免现有的法律依据类型并对各类型法律依据的进行了法律分析。访问军人刑事管辖豁免法律依据包括:各国间协定涉及访问军人刑事管辖的条款、部队地位协定、接受国国内法与接受国法院判例。经过笔者对访问军人刑事管辖豁免法律依据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访问军人刑事管辖豁免的法律依据不构成法理基础,其法律实践存在较大差异不构成一致的惯例也就是国际习惯。第三部分笔者基于现存的国际法理论学说与理论制度探讨了访问军人刑事管辖豁免的法理基础,包括基于治外法权与租界学说的理论解释,以及适用国家官员外国刑事管辖豁免制度的法理基础和实践基础。治外法权与租界学说虽为访问军人刑事管辖豁免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存在于法律实践中,但由于这两种学说存在滞后性,与现代主权理念存在矛盾,因此难以推广适用。通过对一般官员的界定以及对官方行为的界定,笔者发现访问军人适用国家官员外国刑事管辖豁免制度的解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在实践中也可以发现,适用该等国家官员外国刑事管辖豁免的制度对访问军人的刑事管辖进行规范存在先例,具备实践基础。第四部分简要探讨了访问军人刑事管辖豁免的三个限定条件,包括:犯罪行为发生的空间范围、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范围以及针对特定的人或财产的犯罪行为。这三种限定条件来源于访问军人刑事管辖豁免的法律实践,三者之间并非完全的并列,在实践中也不存在必须同时适用或者只可择一等限制。本文的价值在于,系统梳理和探究了访问军人刑事管辖豁免的法律依据与法理基础,从而为我国军人日后走出国门参与海外各类军事行动提供法律支撑和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