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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产权是人力资本的投资主体通过投资所形成的关于人力资本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一系列具有经济价值的权利的总称。它是制约人们行使这些权利的规则,本质上是人们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人力资本产权是一组产权束,其显著特点是各项权能可以分属于不同主体,即人力资本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以及收益权可以分解开来,由不同主体占有。根据“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人力资本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必将导致人力资本产权归属的多元性。在我国当前实行的免费师范生教育中,政府为免费师范生“买单”,那么,政府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占有免费师范生人力资本的使用权、支配权。这样,免费师范生毕业后的工作去向已不再取决于本人的意愿,而是要服从国家安排——毕业后回生源所在省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
在目前我国就业形式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免费师范生则没有后顾之忧,犹如进了“保温箱”。但是,基于人的机会主义倾向,一些免费师范生在看到自己四年大学学习期间所获得的知识、技能等人力资本的使用权、处置权被国家占有,而自己在校学习成绩的好与坏都无法改变“回生源所在省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的现实时,他们便追求“个人效用的最大化”,不是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学习中来,而是利用这些时间和精力谋取个人“私利”。那么,这些学生在四年大学学习期间便不能获得国家所期望的人力资本。由此可见,这样的学生毕业后回生源所在省从事中小学教育,他们不仅不会提高当地的教学水平、教育质量,反而可能会误人子弟。
根据人力资本产权的特征可以看出,人力资本的获取及其效能的发挥受制于人力资本载体主观能动性。如果没有人力资本载体意志和行为的支撑,人力资本投资主体虽然占有人力资本产权的使用权和处置权,但并不能获得预期收益。所以,针对一些免费师范生学习积极性不高的不良倾向,免费师范生教育必须建立一个正向激励、负向激励,校内激励、校外激励有机结合、前后贯通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这些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实现国家投资免费师范生教育的效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