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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代乾隆年间开始,直隶的棉纺织业在政府的提倡下兴起并迅速发展起来。到了鸦片战争之后,不仅原来的老棉布产区有了更近一步的发展,而且不少新兴的棉布产区也开始出现。据笔者统计,清代后期直隶一共有56个棉布产区,传统的家庭棉纺织业已发展至顶峰。其主要表现在棉布产量的提高、棉纺织技术的改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力投入以及棉布市场的扩大上。而衡量传统的棉纺织业发展的重要指标就是棉布产量,如果要较为准确地估计出清代后期直隶的棉布产量,那么计算棉布产量的方法则是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因而在本文中,笔者主要采用生产法、辅之以消费法来计算直隶在清代后期的棉布产量。首先是直隶农妇棉纺织业劳动时间的估计。笔者根据一些比较典型的棉布产区对棉纺织业劳动时间的记载,再结合李伯重等人对江南地区农妇每年从事棉纺织业劳动时间的估计数,比较科学的估计出了清代后期直隶农妇每年从事棉纺织业的时间为160天左右。其次是棉纺织业劳动生产率的估计。笔者分别从纺纱和织布这两个方面,对直隶在清代后期棉纺织业的纺纱效率和织布效率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最后将纺纱和织布效率结合起来,估计出了直隶农户在乾隆、咸丰和光绪时期的棉纺织业劳动生产率。笔者估计出来的结果是,直隶农户在乾隆时期每年生产棉布27匹,咸丰时期为35匹,光绪时期则提高为48匹左右。可见,从乾隆到光绪时期,直隶棉纺织业的劳动生产率一直都在稳步提高。第三是棉纺织业的从业人数(即纺织户)的估计。有关这一方面的估计比劳动时间和劳动生产率的估计要困难得多。笔者的具体做法是:首先,借鉴曹树基对清代直隶各府人口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清代后期直隶各棉布产区的人口数进行估计。人口数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纺织户估计的准确性;其次是纺织户的估计方法。笔者的做法是以一个州或县为基本单位,首先假定该州县在咸同光宣各个时期的纺织户数占该州县总户数的比例都是相同的,然后再根据该州县棉纺织业的具体记载推算出该州县纺织户占总人户的具体比例,最后再结合该州县在咸同光宣各个时期的实际人口数推算出该州县的纺织户数。第四是棉布产量的计算。在分府的基础上,以各棉布产区为单位来进行计算。主要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在史料记载的基础上详细描述各棉布产区棉纺织业的发展历程;二是在第一步的基础上,结合棉纺织业的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和纺织户数计算出各棉布产区在清代后期的棉布产量。最后,笔者将估计出来的各个棉布产区的棉布产量、棉布的本地消费与外销量以及纺织户数等数据用表格的形式表现出来,并进行归纳和总结。笔者的结论是直隶传统的家庭棉纺织业在鸦片战争后的几十年间发展极为迅速,棉布产量从1840年的3905万匹提高到了清末时的6458万匹以上,而棉布外销量从1840年时的100万匹增加到了清末时的1000万匹以上。但是,这种发展仍然建立在传统的依靠劳动力投入的基础上的。棉纺织业劳动生产率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没有质的飞跃。因此,这种传统的家庭棉纺织业在达到顶峰后,在外来棉纺织品和国内机制棉纱棉布的冲击下渐趋衰落,直至最终退出历史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