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政府的推动以及企业产权改革的内在需求,国有企业民营化成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一条重要路径,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研究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国有企业民营化的目的是为了使企业绩效改善和公司治理效率提高,然而我国国有企业通过民营化是否达到了此目的呢?本文首先回顾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以及与国有企业民营化有关的文献,其中包括产权改革和控制权转移两个方面,有关产权改革的理论,由于各位学者所依据的理论基础和对问题的切入点各不相同,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看法和研究结论也不尽相同。针对控制权转移方面的研究,理论界主要采用事件法和财务指标法两种方法。由于我国证券市场不成熟以及财务指标体系的构成不同和考察年限长短各异,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在对有关文献分析评价的基础之上,结合有关产权改革的理论,文章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民营化的业绩变化情况,其中,分别在“效率理论”和“侵占假说”下,对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的绩效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在“效率理论”下,由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配不同,股权分布的不同以及经营目标的不同,与民营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效率不高。在“侵占假说”下,由于控股股东掌握的控制权和对公司现金流量请求权的不等,诱使控股股东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背离公司的经营目标,甚至会出现控股股东通过控制权与所有权的背离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侵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在此情况下,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的效率将不会得到改善。根据以上的分析,得出以下本文拟验证的研究假说。
假说H<,1>:国有企业民营化后,上市公司业绩的变化与股权集中度正相关。
假说H<,2>:国有企业民营化后,上市公司业绩的变化与控制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值负相关。
由于前人的研究基本上是分析资产重组前一年到资产重组后两年的绩效变化情况,缺乏时间序列上的稳定性,不能在一个较长时期内考察重组绩效。本文拟将时间窗口拉长,以2000-2002年三年沪深两市发行A股的控制权转移给民营企业或自然人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取以财务指标-ROA衡量的会计业绩和以累计超额报酬率-CAR值衡量的市场业绩构成的业绩评价体系,实证检验了目标公司自民营化前三年至民营化后三年历时七年经营绩效的变化情况。
检验结果表明,长期来看,国有企业民营化之后的经营业绩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国有企业民营化后会计业绩的变化并不支持假说H<,1>,与股权集中度正相关;而是支持假说H<,2>,与控制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值负相关。但市场业绩的变化并没有如会计业绩的变化支持假说H<,2>,我们分析其中的原因可能在于市场并不是很有效,也可能在于信息搜集成本较高。在进一步的分析中结果显示控制权与所有权的比例与变量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款额的自然对数值显著正相关,存在控股股东通过控制权与所有权的背离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侵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最后,文章提出了两点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启示,以期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有一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