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具有中国特色的信访可谓是一种最传统、最贴近百姓的民怨释放渠道、民情反馈渠道及民意诉求机制。在民众的期望中,信访既是公民参政议政的特殊通道,也是弱势群体维权的有效法宝。但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持续至今的“信访洪峰”,呈现出一些非常态的发展趋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新颁布的《信访条例》虽然对信访制度进行了规范与完善,但关于信访制度的争论并不会因此而停止。做好信访工作,不是仅依靠《信访条例》就能做到的,而是必须从问题产生的根源入手来改进工作,才能使信访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除涉法信访外,当前群众信访主要是求决性质的,这与我国政府在社会转型时期管理理念落后、管理方式陈旧,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问题和偏差,以至于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紧密相关。群众信访的数量、内容,政府对待信访的态度以及处理信访的方式、方法和效果,可以反映出政府是否符合合法、民主、法治、负责、透明、有效的善治型公共行政的发展方向。本文以此为出发点,探讨了信访与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之间相辅相成的联系,指出信访问题的解决,不应当局限于完善信访制度本身的框架之内,还必须与政府公共行政管理的革新相结合,用善治政府的要求作为标准,完善政府行政管理,以信访工作的改进来促进政府善治的发展,同时使信访的功能得以更好的发挥与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