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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方是藏民族世代居住的古老家园,在其特有的地理、气候、宗教、文化的土壤上,也孕育而生了独特的政治制度形态,摄政制度就是其中最具典型性的政治制度之一。西藏地方的摄政制度历经近二百年的历史,在摄政人选的规定、历任摄政的政治作为、摄政制度的变革等方面都有着丰富的历史进程和翔实的文献资料,其在国内外的政治制度史上具有典型性和特殊性,值得深入研究和广泛探讨。当前学界对西藏地方摄政制度的研究,除了在政治史的宏大叙事中零零星星的相关记载外,专门研究摄政的文章屈指可数。由于在其整体结构中所占份量很小,所以只是介绍性的浮光掠影,研究内容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本文在全面搜集和整理散见于各类档案材料、文献史籍中有关摄政内容的基础上,对西藏地方历史中的摄政活动进行客观、翔实的叙述,并就摄政在西藏地方历史上的作用进行评析,进而对摄政制度这一典型的制度设计的历史利弊有更深刻的解读。从研究方法角度,本文旨在突破西藏历史研究中“关系史”的主导框架,立足西藏自身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性,即,更关注西藏自身的政治体制因素以及政治人物的主观能动性在西藏地方历史进程中的影响和意义。并力图在抽象的摄政制度论述中,塑造具体的、鲜活的摄政人物,在丰富的个案分析基础上,综合利用历史学、政治学、民族学等知识探究西藏地方摄政制度的产生根源、历史作用以及西藏传统政治体制的利弊。一、在回顾中外历史上的摄政现象并分析其特点的基础上,对比提出西藏地方的摄政及摄政制度的特殊性。通过厘清藏汉文献中“摄政”的不同表述,明确界定西藏地方摄政的概念和摄政制度确立的时间,并详细阐释西藏地方摄政制度产生的时代背景、制度基础和思想根源。二、着重探讨西藏地方的摄政人选,从摄政人选的惯例和摄政人选的特例角度分两大类进行阐述。惯例有“四大林”活佛系统和甘丹赤巴系统;特例有班禅系统、俗官摄政以及热振摄政辞职后的人选,并力图回答为什么班禅世系不能成为摄政人选惯例的原因。三、将摄政分为掌握实权、积极有为的摄政和执政时间短、历史功绩有限的摄政两类,分别阐述历任摄政的政治作为,并分析历任摄政政治作为的特点。四、西藏地方摄政制度产生的权宜性,以及它的非独立性决定了摄政官职的微妙性。在多重权力博弈中的摄政难免陷入各种政治冲突和权力斗争中。本章以各类事件为突破口,阐述了摄政与达赖喇嘛、西藏地方上层权贵人物、驻藏大臣以及摄政之间的矛盾斗争。五、近二百年摄政制度成功推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制度的变革、时代的机遇以及思想基础的支撑。摄政制度对西藏地方历史进程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也不可避免带有其时代的局限性和弊端。西藏地方的摄政制度是一种特殊的地方性政治制度形式,在“教为先,政附焉”的独特西藏地方政治生态中孕育而生。西藏地方摄政制度的系统深入研究,将对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具有补充意义,对现实民族地区政治制度的设计和选择也具有历史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