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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愈发严峻,食品安全监管成为政府的一大工作难题和重点。虽然近年来,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一直在不断加强,开展了两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但目前的监管模式,仍然是以政府主导的。在监管的主观意志和客观能力上,长期存在的弊端和缺陷一直没能完全解决。和政府监管的局限性相比,食品行业协会的特点很突出,且不能被取代,其中包括收集信息、推动监管、监管成本、监管涉及面等,使得监管缺陷问题得以解决。所以,食品安全治理不能缺少食品行业协会在其中产生的作用,要充分利用食品行业协会的自律功能,在行业内部增强监督力度,同时结合行政的监督和个体的自律,使治理效果更明显。泉州的休闲食品产业发展迅速,食品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本文以泉州市的食品行业协会为例,在研究中结合了多中心治理理论,对食品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进行探究,论证其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参与式的观察,发现泉州市的食品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会员服务、诉求反映、参与社会建设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受到“半行政化”的体制制约、“双重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协会管理缺乏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以及自身代表性不足、重服务轻自律等多项问题。本文结合泉州市的实际情况,认为想要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在治理食品安全中的功能,应当形成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理念,健全行业协会的法律制度建设,提升食品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平等主体地位、提高食品行业协会的代表性、加强食品行业协会自身能力建设。最后得出结论,除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的政府监督管理力度,还要努力推进行业协会的制度构建,完成食品安全治理从政府监督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