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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上全面分析和论证意见范畴的内涵、特征和作用,探讨在整个认识过程中无知、意见、知识和真理等认识形式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从而避免独断论的重演。首先,从西方哲学史和中国哲学史的角度对意见范畴作了历史的考察。在西方古代哲学史上,克塞诺芬尼第一次把意见和真理作为一对范畴对立起来,指出真理和意见的区别,但是,他只是以一种反对传统观念的精神提出问题,并没有进一步发挥,对这个重要思想作进一步发挥的是巴门尼德。巴门尼德指明“意见”、“现象”和“真理”、“本质”之间有着对应关系,把意见改造成为其哲学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柏拉图深刻地探讨了“知识”、“意见”、“无知”的关系,提出可见世界和可知世界的划分,对应于人的四种认识能力:理性、知性、信念和想象。在中国古代哲学中,特别是汉代以前的哲学中,虽然没有明显提出意见这一范畴,但在对“知”的几个层次进行考察中,把意见性的认识称作是“言”、“论”、“陈言”、“众端”。戴震从认识论角度对“意见”和“理义”的内涵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分析,辩明“意见”与“理义”的区别,从而对理学进行理论上的解剖和批判。其次,分析了意见在认识论上的特征。意见的特征是在与真理、无知、知识的比较中表现出来的。相对于真理的确定性、普遍性、一元性而言,意见具有不确定、私见性、多样性和待验性的特征。意见的不确定性是指对意见的正确和错误无法做出事实上的判断,即意见本身是非界限不明,真假未定。意见的私见性指意见是认识主体的主观判断,个人看法。意见的多元性指意见作为一种未经逻辑论证和实践检验的个人主观性认识,不是主体对客体的全面的客观的具体的反映,而是片面的表层的抽象的主观的反映,以各种各样不同的主观形式反映客体的某一方面侧面层次。意见的待验性指意见作为未经逻辑论证和实践检验的是非界限不明的个人主观性认识,需要接受严密的逻辑论证和科学实践的检验,达到真理性的认识。再次,分析意见在认识论上的作用。意见在通向真理的途径中,包含真理和谬误的颗粒,孕育着认识结果的胚胎。随着意见争论的展开,意见的争论为认识真理和传播真理提供前提和保证,经过严密的逻辑论证和实践检验,从问题发端,意见超越无知,形成知识,向真理迈进。探讨意见范畴的意义在于准确阐明认识的起源、展开和完成的真实过程,丰富完善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最后,分析对待意见的态度,旗帜鲜明地反对独断论和相对主义,坚持唯物辩证法,实事求是地认识无知、意见、知识和真理等认识形式在认识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和地位。总之,准确认识不同认识形式的内涵、特征和作用,特别是意见的特征与作用,进一步丰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架设人类知识增长的阶梯,提高人类认识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