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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对于礼学的研究多依附于经学,从汉到清的一代又一代的学者往往只注重于古代典章制度、名物法序的考证,而忽视对礼学作整体的把握。进入20世纪以来,礼学研究才真正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学者们从历史学、文化学等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新的探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礼”还有重大的管理学意义,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包含着社会典章制度的范畴,另一方面又包含着对人行为规范的道德理性的规定,是儒家管理国家、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控制手段,因此从社会管理学的角度出发,探究“礼”在儒家治国思想中的作用,并进一步阐发它在现代管理中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礼”最早的表现形式是祭祀仪式,在这种群体性活动中有一定的秩序和规则的限定,这些仪式规则逐渐延伸为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它通过对人们的约束、限制来达到维护群体秩序的目的。后来,经过夏、商、周三代的发展,中国形成了一整套相当成熟的国家管理体系——“礼乐制度”,“礼”演变为国家管理体制中的重要要素。 孔子在此基础上,对“礼”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损益转换,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礼论思想,即礼序、礼教、礼治思想。礼通过“正名”来实现它的“别异”功能,以此来确定个人在群体中的等级差别,以便能够按自身的社会角色来确立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促进和谐有序的差等社会秩序的建立。礼采取教育感化的方式来培育人的道德情感,通过中庸的和谐来协调人际关系,从而在社会上建立起稳固的道德秩序,进而实现“修己安人”的管理目标。礼作为管理国家的控制手段,以德礼为内在自觉性控制,目的是培养人们的道德善性,以便能够形成自觉意识和自律意识;以政刑作为一种补充手段。孔子礼治体系中的法没有摆脱礼的约束,礼主刑辅,两者共同来完成超稳定社会结构的建立。 孔子礼论这种人文管理思想,与西方现代科学管理思想相比,既存在着异质冲突的因素,又有可以相互融通的同构因素,通过对《论语》礼论的现代转化,它们能够相互整合,形成互补优化的效应,可以在现代管理活动中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