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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从村级公共物品供给的社会行动出发,探讨影响村级公共物品自主供给的村庄基础。首先,在以往文献和历史分析的基础上文章提出了三个假设:1、改革开放后的农村社区是多元权利主体的社区,村级公共物品的自主供给体现的是村庄一致行动的能力,这依赖于社区权威的产生和建立在一定利益和规则之上的社区内、外的社会关联。2、社区权威的产生依赖于其对建构社区共同利益的贡献,他是使社区内、外部的各方利益相关化的力量。3、“村民自治”作为一种为实现村级公共物品自主供给良性的制度安排,它的有效运作本质上应是国家体制性权力与农村内生性权力有机结合的结果。然后在社区调研的基础上,以集体经济匮乏的NT村为案例,利用制度/结构的分析方法,具体研究了以下问题:1、社区成员在社区公共物品的生产中的行动取向与社区的结构存在着何种关联?2、社区结构在转型社会下发生了哪些变迁,基层社会的权力关系如何分布,对社区的性质产生了什么影响?3、基层权威的授权机制发生了哪些变化?社区内、外的社会关联如何才能产生?4、“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如何在公共物品供给中实现有效运作?NT村的公共物品的供给在不同的社区结构下呈现出不同的模式:从改革开放到2001年,转型期的NT村由于阶层分化、宗族组织衰落、以契约为纽带的次级组织未能建立,既缺少传统的社会关联,又缺少现代社会关联,村庄内部权力关系泛化,权威缺失,因此村民共同行动的能力很弱。村级公共物品呈现出零碎、低效的私人供给。2001年后的NT村,在社区精英的引导下,通过构建次级组织,增加了内部社会关联,通过社团合作,构建了外部社会关联。经过社区重建的NT村转化为一个“内、外部关联逐渐增强”的社区。国家体制内的权利与农村内生性的权力达到有效结合,社区权威的授权方式从“官授”转为了“民授”。村级公共物品的自主供给进入了一个多方合作的新模式。为了进一步验证自己的假设,笔者还利用二次文献分析的方法选择了以集体经济为特征的H村和以存有极少的集体资产以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为主的L村进行再分析。分析表明:高度集权下的精英权威,集体主义观念达成的内部团结是H村村级公共物品自主供给的社区基础。L村由于存在“权力中心缺失、利益关联结构不均衡”的社区基础。村级公共物品供给呈现出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状况。从反面印证了作者的假设。因此,一个村落社区要实现村级公共物品的有效自主供给必须依赖着一个这样的社区基础:既具有内、外社会关联,又具有一个公共权威中心。其中内部关联能使社区形成一个共同体或多个功能不同的共同体的联合。建立在共同体内部的规则、意识、道德等能够构成一个激励的环境,能够克服社区成员在集体行动的困境,形成公共物品生产中一致行动的能力。外部社会关联是一个村落社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从外界获取资源和行动能力的必备条件。公共权威中心是使社区成员各种利益相关化的一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