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侵权责任研究

来源 :山西大学 | 被引量 : 1次 | 上传用户:xbjxbj00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现行法律主要关注的是作为侵权责任,而对不作为侵权责任的关注甚少。随着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化,不断出现的新型的不作为侵权案件给理论界提出了新的问题,这使得对不作为侵权责任的研究具有了现实意义。大多数近现代国家都将侵权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我国也不例外,这种划分方式不仅表明应从行为的角度来研究不作为侵权责任,而且也表明区分作为侵权与不作为侵权是必要的。不作为之人在何种情况下对何种不作为应负侵权责任,是两大法系国家都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难题。为解决这个难题,两大法系国家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法,大陆法系国家以德国法为中心突破传统学说创设了交往安全义务,扩展了作为义务的范围,而英美国家则确立了过失侵权行为中的注意义务,考虑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事故发生地点等因素加以认定。虽然大陆法系的交往安全义务理论与英美法系的注意义务之间类似于抽象与具体的关系,但二者都扩大了不作为侵权责任的范围,扩张了作为义务的来源。大陆法系国家的过失判断标准采用的是“善良家父”的标准,而英美法系国家的过失的判断标准采用的是合理人的标准,相比较而言,合理人标准更加科学具体,更加注重考虑行为人的年龄、职业等具体情况,对我国作为义务标准的确定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在英美法系国家中,学者对“好撒马利亚人”理论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未有定论,但从其刑法和海商法的规定中可以看出,一般性民事救助义务已被法律或多或少所确认,值得我国借鉴。任何一种法律制度的发展,不仅有现实需要的迫切性,而且也需要理论的支持,不作为侵权因其特殊性而具有自己独特的理论基础,危险控制理论和合理信赖原则理论为不作为侵权行为提供了理论依据。通过比较我国的不作为侵权责任制度和两大法系国家的不作为侵权责任制度和考察我国法上的不作为侵权责任类型,发现我国的不作为侵权责任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现有的理论认为,作为义务仅来源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先行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这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我国民法中没有对一般性民事救助义务作出规定,通说认为,当被救助人处于危险境地需要救助时,救助人如果见死不救,是不承担不作为侵权责任的。作为义务的标准单一,我国法律仅规定了一些对设施设备的安全标准和消防标准,却没有根据不同的人群和不同的职业或行业来确定不同的作为义务标准。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应结合我国的实际,通过借鉴两大法系国家先进的立法理念和法律制度来完善我国的不作为侵权责任制度。
其他文献
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本质目的是为了保证在刑罚执行阶段将尊重人的精神、刑法的任务、法制化的刑罚观得到真实落实,人权保障工作从法条走入现实。为了更好地保障社区矫正工作
2012年刑诉法修订,立法机关保留了监视居住,并对其功能重新定位,衍生出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具体适用中必须把握好保障人权、严格程序与审慎适用三个原则。准确理解指定居
1929年SOLAS公约提出了船舶完整稳性和浸水长度的设计标准,1948年SOLAS公约第一次提出了破舱稳性的要求。随着船舶海难事故的增多,1960年SOLAS公约第一次提出剩余稳性的具体
当前,现代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互联网已百分百的覆盖了各个大学校园,网络正改变着大学生的思维方式、沟通方式、表达方式以及人际交往方式,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被深
劳动力是最宝贵的生产性资源,一个国家所能利用的劳动数量取决于劳动力供给,而一个国家的就业规模和就业水平也受劳动力供给的重要影响。如何合理的分配劳动力资源、使其效用
分形是混沌的三个特征之一,其本质是一种新的学习观和教学观。文章介绍了分形的一些基本内容,如定义,内涵,特征等。重点介绍了分形的自相似特征和迭代生成特征对学习的启示。
(1)肝星状细胞的激活是肝纤维化进程的关键步骤,而TGF-β/Smads信号途径对肝星状细胞的激活尤为重要,Smad3是介导TGF-β信号向细胞内传递、活化肝星状细胞的直接承担者,在肝
税收筹划的观念近年来正不断的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和理解,并初步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成为影响企业各级领导决策的
<正>1969年10月,29个"发电人员"来到位于四川乐山夹江县、对外号称"西南水电研究所"的909基地报到,被编入第12室。其实,这里是中国潜艇核动力研究设计基地以及核潜艇陆上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