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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我国未成年犯罪总体呈上升势头,并且呈现出低龄化、成人化、智能化、残忍化、团伙化等特征。由于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在本质上存在着差别。为了预防、矫正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建立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程序就显得尤为重要。实践之中,一些地方法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作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尝试,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十分有必要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发现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进行完善。文章以2014年-2016年7月1日T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为调查内容,全面研究分析了T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本文为实践调研报告,主体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2014-2016年7月1日T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的情况、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组织的情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概况进行了调研,对基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的司法现状予以客观的概述。第二部分,通过综合分析实践调研的数据以及相关材料,发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的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第一,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第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没有分案审理;第三,社会调查报告的制作不规范;第四,合适成年人参与过程中的职责不明确;第五,刑事和解结案目前尚无成功案例;第六,判后帮教工作具有随意性。第三部分,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的对策。该部分在针对上述第二部分发现问题的基础之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第一,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第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实行分案审理;第三,规范社会调查报告的制作;第四,明确合适成年人参与过程中的职责;第五,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工作;第六,提高对判后帮教工作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