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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流失问题严重、税务官员腐败、征纳双方之间矛盾激化,这些都是目前存在于我国税收领域的亟需解决的问题,但是单纯地依靠税收法律、税收制度等强制性手段只能治标而达不到治本的目的。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有必要引入“税收文化”的概念。 税收文化处于经济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的交叉点上,它是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国家和税收的产生,一个国家特定的税收文化就已经形成并不断地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但是对税收文化的研究却起步很晚,而且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能普遍得到认同的系统的理论体系。本文对税收文化做出全新的界定,并根据税收文化主体及其之间的关系构建出税收文化模型,以这个模型为基础来分析中西税收文化的差异、表现形式及其形成的原因,最后针对我国目前在税收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从建设税收文化的角度来提出建议。 文章的开头是问题的提出,即阐述对税收文化进行界定、层次划分和构建分析税收文化模型的意义和目的。然后是文章的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税收文化的文献综述,这一部分介绍了不同时期国内外学者对税收文化的研究成果以及各国的政治家对税收文化的不同见解,关于对税收文化的研究方向和角度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全方位的特点。 第二部分通过借鉴综合国内外学者对税收文化所做出的定义对税收文化进行界定,分析税收文化主体即政府、税务部门和社会公众(纳税人)以及在他们之间存在着的各种关系,参考对文化形态的层次划分把税收文化划分为三个层次,即税收物质文化、税收行为文化和税收精神文化。 第三部分从构建税收文化模型入手,运用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的方法对此模型进行分析,即在信息不对称前提下对税收文化要素之间的关系(社会公众与政府之间、政府与税务部门之间、税务部门内部、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纳税人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然后基于税收文化模型阐述税收文化在中西方的不同体现,即中西税收文化差异在对政府的认识及政府与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上的体现,在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