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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对自然资源的开发日益深入,环境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在发展中不断提高的对土地的需求与保护环境的迫切需求形成了一定的矛盾,因此,如何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加大对现有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持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是十分值得研究的课题。低丘缓坡的开发利用是指对具有一定的区域条件、自然条件和人文条件的低丘缓坡土地进行适宜性改造的过程。本文从低丘缓坡土地的开发利用角度出发,以清远市阳山县为例,提出了山区地区缓坡土地开发的一个评价方法。本文通过强调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和保护生态等原则,确立土地开发编制的主要工作原则,为下面开展的调查评价工作确定了总体方向,保证了土地开发利用工作在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指导下进行,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处理好开发和保护关系,坚持保护与保障并重,以不破坏生态环境,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科学统筹土地长远开发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关系,使土地的开发与保护的有机统一。本文还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进行了可行性分析,主要从必要性和效益性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阳山县处于粤北山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可以通过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增加可利用的土地资源,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为解决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妥善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而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本文通过引用国内外著作观点,借鉴了景观生态学、土地的结构功能理论和土地的地域分异理论等关于低丘缓坡土地开发的相关理论基础,并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相关方面的工作原则。本文结合本地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现状和相关技术标准,对阳山县阳城镇低丘缓坡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适应性评价(宜耕、宜林、宜建),进一步开展土地综合开发,提供基础资料,实现合理、科学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流程。在评估方法方面,根据土地属性对土地利用或建设用地的适用性以及可能限制土地开发的因素类型和强度,综合发展和极限条件法结合,再以目前的发展水平和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为参考,提出了低丘缓坡土地的宜耕、宜林、宜建三个方面的评价方法,以确定用何种开发方式对土地进行开发。本文根据以上有关工作原则、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对阳山县阳城镇低丘缓坡土地开展了开发利用的分析过程,并分别就宜耕、宜林、宜建三个方面得出了基本结论。最后,本文根据得出的结论以及阳山县本地实际,做了相关土地开发的总结。同时提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节约集约、规范管理,生态优先、保建并重等四个方面的下一步工作建议以及2019年要达到建设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示范区,增加土地有效供给,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