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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二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广州市在工业化、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正面临着农地非农化(即农用地转化为非农建设用地)引起的农地资源面积锐减以及土地利用中存在着粗放、随意、无序和无节制的行为与利用方式等问题的严峻挑战。因此,开展以广州大都市为对象的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研究变得尤为迫切。本文在对广州市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分析了广州市土地开发利用现状、特征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阐明了进行土地用途分区的必要性。而后,在对土地用途分区的技术、方法、类型等进行了初步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从土地生态区划、景观区划、建设用地综合分区、重点整治区域分区四个方面进行广州市土地用途分区研究,并针对性地制定了面向土地用途分区的管制措施。
研究表明:应当以广州市土地资源特点及土地开发利用状况为基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结果、部门用地调整规划等为依据,遵循土地利用现状与土地适宜用途一致性原则、土地利用主导用途原则、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性和相似性原则,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土地用途分区。从土地生态区划来看,将广州市划分为四种生态类型区:城市型生态区、城乡过渡型生态区、乡村型生态区和专项功能生态区;从土地景观分区来看,将广州市划分为五种景观类型区:老城区、城市新区、城乡边缘区、村镇密集区和乡村地区;从建设用地综合分区来看,将广州市划分为四种土地用途类型区:城市中心区、城镇高密度区、农地集中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从重点整治区域分区来看,将广州市划分为七类重点整治区域:老城改造与保护区、城区工业置换区、城市边缘开发区整治区、城市近郊城中村改造区、城市边缘农村居民点整治区、旧屋区空心村整治区和近期非重点整治区域。根据不同的分区类型,制定出不同的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