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上诉问题研究 ——以554份二审裁判文书为例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anmandy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置该制度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提高刑事诉讼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上诉制度则是为纠错、监督、救济而设。但从现有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的上诉理由多为“量刑过重”,二审裁判则多以“维持原判”告终。这类案件中的上诉多为不必要的上诉,被告人存在投机和侥幸心理,容易造成诉讼拖延、司法资源浪费。为此,应在明确认罪认罚被告人享有不可剥夺的上诉权的前提下,深入分析我国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被告人上诉的原因,厘清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的具体情形,探索减少不必要的上诉的途径,以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正和效率双赢的目标。本文除引言外,正文共分为四部分,全文共三万六千余字。第一部分通过对554份二审裁判文书进行统计分析,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诉问题的现状。重点关注了认罪认罚上诉的案件类型、上诉率、上诉理由和二审裁判结果等四个方面的问题。通过研究分析,发现认罪认罚上诉案件存在案件类型为常见多发罪名、上诉率低于同期案件平均水平、上诉理由多为“量刑过重”以及二审裁判多“维持原判”等特点。第二部分分析了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的原因,并划分出不必要上诉的具体类型。根据裁判文书的统计结果可知,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的主要原因是规避收监执行、量刑超出预期和一审量刑确实有误。前两种类型可认定为不必要的上诉,由于认罪认罚案件多为轻刑案件,部分被告人为达到留所服刑的目的而上诉,以拖延诉讼进程。同时,由于量刑建议一般有一定的范围,被告人的心理预期是该范围中的最低刑,若一审判处的刑罚不是量刑建议的最低刑罚,被告人就会选择通过上诉来达到自己的预期。此外,司法机关量刑确实存在错误也是导致被告人上诉以寻求权利救济的原因之一。但是这种情况导致的犯罪也可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得以减少。第三部分梳理了有关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权的理论和实践争议,明确提出“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可剥夺,但应限制其不必要的上诉行为”的基本观点。通过梳理文献可知,理论界普遍认可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具有上诉权,只是在对其是否进行限制以及如何限制这两方面的问题上存有不同的观点。实践中,各地司法机关为保证诉讼效率提升和制度效果实现,均对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的上诉利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虽然认罪认罚案件中不必要的上诉降低了诉讼效率,但上诉权是被告人的基本诉讼权利,保障上诉权是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是结果公正的救济途径,也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持续发展和良好运行的保证。第四部分主要提出减少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的应对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一要通过准确识别,因地制宜建立针对以“留所服刑”为目的的上诉人的应对机制。二要完善告知机制,使认罪认罚案件的被追诉人明确了解制度适用的法律后果,同时保障被告人充分参与量刑协商,形成精准量刑建议,增强一审裁判结果的可预期性,降低最终结果带来的落差感。三要加强法院对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和合法性的审查,减少因一审过程中公安司法机关的错误或者违法行为引发的上诉。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尽量实现一审即可息讼,提升案件处理效率。
其他文献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区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社区公共事务不断增多,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意识不断增强,多元利益矛盾纠纷频发。农村社区协商治理的发展有利于创新社区治理体制和完善治理程序,有效保障社区居民行使权利,推动农村社区稳定和谐发展。本文以云南省L社区协商治理机制研究为题,以协商民主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文献研究,对农村社区及协商治理的基本内涵进行解读,进一步分析农村社区中协商治理发展的必
母爱自古以来就被艺术家们广泛歌颂着。他们通过对母亲形象的描绘,展现出了无私而伟大的母爱,向观众诠释着母亲在孕育、抚养、教导子女的过程中对子女的疼爱、包容与呵护。不同时代背景下的艺术家有不同的欣赏眼光,对母爱的感受也不同,所以创作的母爱美术作品有自己独特的艺术特征。母爱主题的美术作品很有意义,然而具有这样美好“主题”的作品却在初中艺术鉴赏美术史中一带而过,使它们遗漏在艺术教育的海洋中。在21世纪这样
随着“多次行为”作为刑法的规制现象大量涌现,“多次行为”的刑事规制模式已然成为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一种新的规制路径。刑法中“多次行为”规制模式的出现并非刑事立法中情绪化的产物,而是刑法顺应现代社会中部分犯罪行为的类型特征而构建的合理规制路径,是恪守刑法原理的应然之举。然而由于有关“多次行为”的立法规范以及理论研究均存在模糊与空白地带,致使司法实践对“多次行为”的认定适用存在认知偏差,进而导致
不乏学者研究人称指示语与身份构建的关系。其中,身份构建在庭审话语这一典型的机构话语研究中备受关注。作为庭审话语的次语类之一,结案陈词近年来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不少学者从法律语言学、话语分析、叙事学、社会语言学等视角对结案陈词进行分析,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结案陈词是审判过程中控辩双方说服法官或陪审团的最后机会,是能够影响判决结果的环节之一,在庭审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被告人和受害人的身份构建是结案陈词的
2018年机构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党政融合,也是本次机构改革不同以往限于政府内部机构改革之所在。党政融合机构改革也使行政法理论尤其是行政主体理论陷入了理论解释困境,因此必须创新理论以适应改革的需要,并同时以审慎的态度就改革中的内容进行可行性与必要性论证。本文试图通过以行政任务为导向的行政主体理论变革,将党政合署、合并机构视为一种新型的行政主体——“融合主体”,并将其纳入法治轨道,进而就其构建的路径提出
学分制是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和教育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人数的不断增加,人们也逐渐意识到,学分制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对于研究生教育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相关研究和文章也逐渐增多。但是从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来看,大多数研究只是简要的阐述了学分制的现象和简单的问题分析,缺少利用系统的工具对研究生学分制管理的整体状况以及发展特点进行研究。因此,我国研究生学分制管理在研究和应用方面都还具有较强
随着手机的广泛使用,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不可或缺的工具。研究显示,长时间的使用手机会形成手机依赖,心理学将其定义为——手机依赖症。手机依赖不仅会阻碍个体的身心发展,还会对人际交往、行为等等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调查数据显示,青少年已经成为手机的主要使用群体,由于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阶段,手机对其行为和心理的影响更加深远。对于流动儿童而言,特有的“流动”背景对其成长带来一定的影响,而家庭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国家行政管理承担着按照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群众的重大职责。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背景下,信用惩戒日渐成为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社会事务的管理之中,并且取得了诸多积极效果。而近年来,广场舞噪音扰民事件频发,所产生的社会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但政府有关部门的“无法有效作为”使其一直成为城市治
深度报道《事实孤儿,被迫留守的孤岛》,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的事实孤儿为报道对象,讲述他们因为家庭变故被迫成为事实孤儿后在学习和生活中所面临的各种困境。2019年,国家民政部联合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事实孤儿的保障工作意见,要求2020年1月起实施对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制度。但在镇雄县这样一个经济落后、公共救助能力相对较弱的深度贫困县,政策的落实存在着不可估量的难度。本篇报道以镇雄县多个乡镇里的
深度经济报道是以具有新闻价值的经济活动、经济事实为报道主题的深层次报道。在反映城市转型发展大变迁的深度经济报道中,将抽象的问题具体化、宏观的主题细致化,从小人物入手,以小见大,对于讲好经济类故事、反映城市变迁大有裨益。本文试图阐释“以小见大”在深度经济报道中的重要意义,并采取个案研究法,以《“东风”过后,十堰会否成为废都?》为例,探究如何从小人物入手讲述城市变迁的故事,分析以小人物命运透视城市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