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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从而引发城镇人口增加,城市膨胀,为了适应发展,各地就要通过不断扩张城市区域范围,以此满足人们对房屋及生活条件日益提高的需求。在城市的扩张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征收城郊的土地及房屋,尤其涉及城市周边农村集体土地及房屋。由于我国土地制度的二元制,农村房屋和城市房屋的价值存在很大差别。也由于城市房屋的价格居高不低,在经济压力下,很多人舍近求远,到城郊购买住房或租房,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房”应运而生。可以说城郊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存在着的大量问题,不仅有土地问题,也有房屋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经济利益不平衡而导致的必然结果。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包括其附着物在补偿的标准上的明显差异,导致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屡出问题。城镇化过程进行中,城市扩张是必然的结果,拆迁也是必经之路。在当今提倡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和谐拆迁是拆迁工作中的主轴。现今拆迁补偿矛盾的根源,最核心还是在补偿问题上,和谐征收拆迁的构建,无法避开拆迁补偿该大问题。在城镇扩张过程中,如何平衡城市和城郊的利益,平衡国家、农村集体、农民个人等的利益,构建一个和谐的拆迁补偿体制,是当今拆迁工作的一大难题。本文通过理论联系实际,通过现象探究本质,运用调查研究、研究国内外文献和和引用审判实践中一些案例分析等方法,以城郊征收拆迁为视角,对城镇化过程中征收补偿问题进行探讨。本人认为,城郊的征收拆迁补偿问题,应当以被征收拆迁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落脚点,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有效地平衡各方利益,既要对不合法行为有所惩戒,但是也要考虑到一些不合法行为的形成历史及背景,全方位考虑衡平各方的利益,合理补偿,和谐拆迁,保障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