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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与法治国家,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成为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问题却日益凸现出来,本应成为解决纠纷,保障社会公正的司法却变成影响社会公正的根源,因而广大民众强烈的呼唤对司法进行监督。在数字化时代的今天,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等新兴媒体日益深入人们的生活,它们具有互动性强、传播迅速等特点,因此在需要对司法进行监督,而司法的体制内监督疲软的情况下,这些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一起成为了对司法进行体制外监督的主导力量,发挥着监督司法,实现社会公正的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各种因为,不但使传媒的监督功能没有充分发挥,还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传媒与司法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这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是极为不利的。本文立足于中国的现实国情,通过对国内已有研究成果的深入分析和对国外经验的借鉴,运用法理学的一些基本研究方法对传媒监督与司法公正之间冲突的因为进行多层次的分析,并进而提出解决目前这种冲突的合理制度。
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传媒、传媒监督以及司法和司法公正等相关概念的论述,厘清本文所用概念的准确含义。第二部分通过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二者之间冲突的种种表现,对二者冲突的因为进行多层次的法理分析,揭示出评判标准的差异、职业特征的不同,价值追求的矛盾以及中国的特殊国情构成了现阶段传媒与司法冲突的根源。第三部分提出对传媒与司法进行整合的必要性以及法律基点。指出传媒与司法彼此间只有相互的包容以及更好的自律,才能相互协作,实现共赢。第四部分从理念,制度和实践三个方面来权衡和考虑,为消除两者之间日益激烈的冲突,构建起一种动态的平衡提供了解决之道。
司法有了传媒的监督才能更加接近公正,传媒有了司法的保障才能谋求更加广阔的生存空间,本文通过对传媒与司法在多个方面存在的冲突现状予以分析,挖掘出二者之间产生冲突的主要因为。在上述分析和论述的基础上,本文对如何整合现阶段传媒与司法的关系进行了法理学的思考,对化解二者之间的冲突,构建二者之间的平衡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本文的核心是在认识到相互间的宽容和自律、合理张力的保持以及审判公开原则的落实这三个方面是解决传媒与司法冲突的法律基点后,结合中国的国情提出传媒与司法只有在理念上、制度上以及实践中都能构建起一种动态的平衡,而不是一味的限制某一方才能真正的解决实际问题。解决传媒与司法之间的冲突,构建二者之间的平衡制度,是民主法治社会的需求,更是和谐社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