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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长期传统经济体制的束缚,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银行肩负了太多的政府职能,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这些不良资产主要集中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根据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数字,截至2005年第一季度,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余额为15.67万亿元,不良资产的比例仍高达15%,其中,实际已形成的损失约为3.7%左右。当前,这部分巨额不良资产早已成为阻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引发金融危机风险的重要因素;同时,根据我国进入WTO的进程,2006年底,我国金融业将全面对外开放,在剩下不长的时间内,商业银行必须迅速提高竞争力,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要有效解决这15.67万亿元的不良资产。因此,如何处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关系到中国金融体系的整体安全和稳定。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它通过巧妙的设计,将流动性差的资产转换为流动性好的证券,借以融通资金。资产证券化因其具有融资成本低、属资产收入导向性融资方式、是结构性融资等显著特点而被世界各国广泛使用,尤其在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时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资产证券化的实质是资产证券的发行者将被证券化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益权转让给投资者,其核心是设计和构建一个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来保证融资的成功。资产证券化的关键技术是资产真实出售的确认和证券信用风险的控制;前者实现证券化资产与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隔离,允许原始权益人将这部分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并确认收益和损失,后者通过信用评级和信用增级,确定证券合理发行规模,降低资产证券化交易风险,保障投资人权益。能否准确把握其关键技术是资产证券化可否成功实现的决定因素。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对各方而言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不确定因素多,风险较大,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由于这些不确定性,以及市场的尚未规范和成熟,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才更具魅力。理论界的已有研究更多集中在讨论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其对于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发展的意义。为尽快有规模、有效率地发展我国资产证券化,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推动金融体系的整体改革,本文首先论述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然后梳理了日本、韩国等国运用证券化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结构设计,分析了国际通用的各信用风险模型及其适用条件,进而提出以改进的KMV模型作为度量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的模型;据此并根据我国不良资产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模拟的不良资产包,通过分析其证券化中各个不同发债规模下的信用风险,得出资产包中资产变现收入的不同违约概率,从而为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风险控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其次,对不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另一关键技术——证券化资产真实出售的确认问题,引入了国外资产证券化会计领域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概念,通过对比国际通行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提出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终止确认的设计原则采用的是风险报酬结合结合实际控制的方式,并且指出在现行法律环境与金融环境下,会计准则关于资产真实出售的确认与法律法规的同类问题存在的矛盾分歧,仍有许多有待完善之处,从而为今后继续发展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提供了更多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