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公司制度的发展,公司的结构和组织形态越来越多样化,同时在国家一定程度的默许下,关联企业随之产生。一方面,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当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出现市场主体集中化的趋势,原本各自独立的主体通过各种手段结合成新的,更大的经济实体。另一方面,追求利润是市场主体经营的主要目的,其追求利润的自私性会使企业利用已形成的市场优势和得到的特权不择手段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再加上政府为实现短期经济目标而采取的一定程度上的扶持和默许的态度,必然会在市场上享有一定特权,最终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关联交易作为一种追求利润的有效手段是关联企业最常用的交易方式,一方面具有促进企业规模经营、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使企业能够在短时间内提高竞争力,参与到国际市场中去。另一方面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也容易背离市场经济公平的基本原则,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市场中小规模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因此,对关联企业的不当关联交易进行法律规制是提高企业素质和自身竞争力,保障正常市场秩序的重中之重。 我国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引入了关联交易的内容及相关法律规范,在此之前,我国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制分别由《会计法》、《税法》、《证券法》等来承担,但这些法律法规的救济手段与市场所追求的私力救济原则相违背,而且这些规范针对的是对公司实体的处罚,而对从关联交易中获利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震慑比较小。因此,《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才应该是目前针对不当关联交易研究领域的主要阵地。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分别对关联公司、关联交易、相关法律规制现状和公司法完善建议加以研究讨论。 本文的第一部分首先对关联公司及关联关系做出概括。通过介绍法人制度的演进阐明关联公司产生之根源、现状、存在形态等相关信息。其次对关联关系的类型、利弊等基本信息做出表述。从而确立论义的基本论调。关联公司的产生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其类型的多样化和彼此之间联系的复杂性为相关课题研究制造了难度。不解决基本信息的问题就无法展开对规制手段的研究。 第二部分是对关联交易的类型、表现方式和对相关利益方的影响进行介绍和分析。对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公司进行的不公正关联交易进行规制才是应该解决的主要问题。但关联交易有其积极地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在研究中不能一概而论。 第三部分是将我国规制关联公司不公正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做出比较分析,通过对各相关法律所起到的作用进行评价,得出最优选择。《公司法》外的其他法律法规在对关联公司、关联交易进行规制时总是存在规制手段单一,覆盖范围狭窄等情况。并且,出于对关联交易利益主体多元化的考量,《公司法》才是规制不公平关联交易的最佳选择。 第四部分是对《公司法》规制不公平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的完善和构建。目前我国《公司法》虽然在规制关联交易方面修改并引入了很多法律制度,但由于司法成本问题的考虑,相关法规制定的并不完善。本文以关联公司的控制人、小股东和债权人为视角,提出对不公平关联交易的完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