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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与天道作为中西传统政治文化的结晶,由于它们分别处于不同的政治文化体系之中,并且在长期的发展当中凝结了各自政治文化体系的诸因素,因而两者在核心基础、思维方式和价值趋向上都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因此,在自然法与天道承担的相似的功能的背后,两者还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差异,主要体现在法治的传统。与这种巨大的、深层次的文化差异相比,两者相似的功能又只能是次要的、表面的。
开辟中国的法治之路首先要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进行创新和转化。自然法崇尚法律至上、良法治国,以强制性的法律规范约束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而剔除了个人权威和专断,天道可以作为普遍的规范和准则,为法治建设提供伦理支持和规范评价。因此,在法治建设中,法律和道德能够互相促进和保障。中国的法治之路在于法治与德治的契合,在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并行不悖、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