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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向,到1996年央行从同业拆借市场入手正式开启利率市场化改革之路,再到如今提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1,我国一直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上不断探索着。利率管制时期,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充分也不完善,很难由市场自发地形成能被人们普遍接受并认可的利率,需要央行引导和管理,形成统一、规范的金融市场。一年期存款利率、七天回购利率、中央银行票据利率都曾在央行的政策引导下,扮演过基准利率的角色。但随着2015年10月24日,我国正式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上限,利率市场化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这意味着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新时期。与此同时,国债市场、回购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等诸多金融市场逐渐发展壮大,曾经起主导作用的利率有些已不能完全反映市场的变化。何种利率能够肩负起作为基准利率的重任是亟需解决的金融市场发展问题。借鉴发达经济体的金融市场相继推出LIBOR、EURIBOR、TIBOR等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基准利率,我国央行于2007年在原有CHIBOR的基础上形成SHIBOR,并有意培育该利率为市场基准利率,推进市场化进程。SHIBOR运行多年来,一直是市场关注的重点利率,本文就SHIBOR是否具备市场基准利率的条件以及未来怎样继续培育进行研究。首先从国内外有关基准利率的研究开始梳理,发现国外多是研究利率相关理论以及基准利率在当前经济的运行效果。国内主要研究基准利率的基本属性和利率选择。在前几年主要集中于SHIBOR作为基准利率的实证研究,如今更多的是研究SHIBOR的改进和发展,以及在当前环境下SHIBOR如何加强与其他市场利率的联系。其次根据梳理的文献将利率相关的理论进行总结,包括利率分类、基本属性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研究发达经济体的成功案例对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大有裨益。以英国为例,介绍英国怎样进行“激进式”改革以及在改革中如何培育LIBOR,并总结出我国今后发展SHIBOR需要完善汇率制度、加强对SHIBOR的报价管理等改进建议。再简要的概括了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重点介绍货币市场的几种重要的利率,比如REPO、DR007、国债收益率等,及放开人民币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后的这段时间相应市场运行情况。突出介绍了SHIBOR的报价机制等基本情况、各期限的运行现状。重点分析了以SHIBOR为定价基础的各主要金融产品的发展状况以及SHIBOR与新型货币政策工具的联系。本文认为在利率衍生品市场SHIBOR的定价能力仍有待提高,继续加强同业存单作为弥补SHIBOR中长端报价基准性不足的作用。SHIBOR应继续传导SLF等新型货币政策工具传递的政策意图。由于近几年才出现一些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和具有“基准”意味的利率,所以本文选取2014—2017年的数据进行基准属性的实证研究。市场性检验主要是将银行间各子市场的交易状况和主要利率与SHIBOR进行对比。短端利率选择REPO、CHIBOR、DR007,中长利率端选择与SHIBOR联系紧密的3个月期同业存单验证SHIBOR的基准性。将SHIBOR与市场冲击(股市冲击和汇率变动)构建VAR模型以验证SHIBOR的稳定性,发现短期SHIBOR受市场影响较小。将央行常用的7天期逆回购工具与SHIBOR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发现SHIBOR的可控性较弱,再将SHIBOR与M2、CPI等宏观经济指标进行相关性分析,发现SHIBOR传导政策信号的能力有待提升。本文得出SHIBOR已基本具备作为市场基准利率的大部分条件,但在基准性、可控性和相关性方面仍有不足。最后,根据前文的分析认为:第一,报价管理上建议SHIBOR改为报价制,适当增加报价团成员;第二,SHIBOR应继续提升中长端报价基准性,与更多金融产品挂钩,尤其是完善同业存单市场;第三,我国也应该逐步放开外汇管制,使利率与汇率的传导更顺畅。借鉴英国的零准备金制度以及英格兰银行对LIBOR改革;第四,加强SHIBOR与新型货币政策工具的相关性,为培育SHIBOR作为我国的基准利率提供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