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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人们对住房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但高企的房价使越来越多的人转向住房租赁,“重购买,轻租赁”的主流住房观念正在被逐步改变。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但目前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供给结构单一、租赁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租赁市场管理难以规范等问题。这是因为住房租赁仅从供给端发力,供给主体盲目进入住房租赁市场,政策制定未能充分考虑各供给主体的意愿和诉求,造成住房租赁市场的有效供给不足且存在诸多租赁问题,难以监管。因此,充分了解供给主体的意愿,找出影响其进入住房租赁市场的正向和负向因素,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以推进郑州市租赁住房多元化供给体系的建立,促进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本文依据租赁房屋的主要供给类型,将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主体划分为三大类,包括个体房东、住房租赁机构和政府,以目前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为落脚点,分别对三大供给主体的意愿进行调查分析。第一,对于私人住房租赁供给主体的研究,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选取影响供给主体意愿的因素形成调查问卷,将调研所得数据进行汇总,通过SPASS19.0对调研数据进行Logistic计量分析,得出年龄、受教育程度、承租者对出租房屋的改造、住房租赁平台的完善程度、租赁备案手续的繁杂程度、租赁市场监管的严格程度、租赁税收政策的支持度等因素会对私人住房租赁供给者产生正向影响,而租赁中介的参与、对租赁政策的了解程度会对其供给意愿产生负向影响;第二,对于租赁机构采用访谈的形式,了解到资金回报率、运营风险、服务水平及行业竞争力是影响其进入住房租赁市场的主要因素;第三,对于政府保障房的供给意愿采用访谈的形式,通过对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了解到,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政府自身的供给能力、社会力量的参与度及居民对保障房的需求都是影响保障房供给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分析国外较为成熟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特点,借鉴不同国家不同发展模式的经验。总结前文研究,提出发展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的路径选择:第一,加强对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督,稳定私人住房租赁供给;第二,引导租住新模式,推进机构化租赁住房供给;第三,构建多层次的保障房供给体系,完善政府保障房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