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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州模式下,民营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巨大,这一点可以从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和吸纳社会就业的作用中看出。而理应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的金融体系,却没有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应有的信贷支持作用。面临巨大资金缺口的民营经济,对资金的迫切需求内生出民营金融这一创新的制度安排。
温州自古以来是民间金融兴旺之地,民间金融经历了非组织化——半组织化——准组织化等阶段,主要形式有合会、民间信贷、地下钱庄、城市信用社、基金会等。文章分析了温州民间金融历史变迁的制度性因素,指出在工业化进程中的经济的多元性和民营性与金融的单一性和“官营性”是区域民间金融产生制度性变迁的直接诱因。与此同时,区域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资本积累规模的迅速扩张,为温州民间金融进一步的制度性安排和创新提供了可能性条件。民间金融之所以在温州会蓬勃发展,有其内在的金融深化的因素。一方面,温州民营经济发达,民间金融有其存在的天然土壤。温州经济有显著的专业化特征,专业市场资金供求时效性强,居民手中有大量闲置资金可满足其需要,传统地域文化又使得居民比较热衷于用民间借贷追逐较高的资金回报率。另一方面,从中国的金融政策来看,中国长期实行金融约束政策,期望通过为银行设定租金产生刺激金融深化的效应。但金融约束政策在温州并没有起到正面的作用,反而造成金融抑制,大量农村资金向城市、外地流出,本地资金供求进一步紧张。因此,民间金融适应了农村经济发展中自发性的金融自由化趋势,缓和了农村正规金融的抑制效应,填塞了城乡金融二元结构的鸿沟。
但风险和机遇同在。民间金融从诞生始就一直伴随着风险。分析原因,民间金融一般在有限的熟人区域内运作,克服了信息不对称,也制约了活动范围,没有相应的内部管理,导致应对风险能力弱。民间金融组织有趋利性,但机制不完善,又无法退出,因而风险极大,一旦爆发涉及面很广。温州历史上几次“会案”就证明了这一点。从制度上看,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的互动调整是温州民间金融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地方政府的默许为民间金融变迁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民间金融也要与时俱进,进一步提升档次,完善组织形式,力争发展成为具备完善组织结构、产权清晰、利益分配机制完善、经营机制市场化的民营金融阶段。
目前,温州市民间资本充裕,但对经济增长作用趋向低效化;国家实施宏观调控,民间借贷又趋向活跃,这为民营金融机构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机遇。该文的最后部分讨论了在温州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所需考虑的几个问题:市场的准入和退出制度;温州民营金融的定位和产权问题;温州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与民营金融机构特有的利率形成机制问题;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