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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2001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从此之后我国各行业快速发展,创造了中国奇迹,经济发展无论是速度还是总量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在各行各业取得不菲成绩的同时,由于市场竞争变得日益激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取得好成绩,必须加大营销力度,从而出现了许多营销道德失范的现象,加之我国无论从企业还是个人关于企业营销道德的观念较为淡薄,从而助长了不道德的营销行为。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不符合道德要求,出现不诚信的行为首先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为企业自身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在学术方面,我国营销道德研究起步较晚,特别是在营销道德实际应用方面更是欠缺。如何来评价一个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平,通过评价显示出企业的真实营销道德状况,是学术界研究营销道德问题的关键所在。本文借鉴前人对营销道德评价的研究成果,通过对国内外关于营销道德评价方面的研究进行回顾,针对我国零售企业构建出一个营销道德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含了5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本文5个一级指标的理论基础是罗斯的显要义务理论,根据该理论确立了诚信守信、公平公正、不损人利己、自我提高、回报社会这5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下有4项二级指标,二级指标涉及到零售企业经营的核心部分,不仅反映了企业的具体营销行为,更是结合了零售企业自身的营销特点所确定出来的。采用9级量表让相关专家对各指标间的重要程度进行打分,然后能过层次分析法计算出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构建出一套完整的零售企业营销道德评价指标体系。利用该指标体系,对知名零售企业W企业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收集资料、门店访谈、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得出评价指标体系中所需要的相关数据,根据这些数据,运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模型对W企业营销道德水平进行评价,最后W企业营销道德综合评价得分为79.32分。本文结合零售企业的自身特点构建出适合零售企业的营销道德评价指标体系,并在文中对该体系进行了自我评价;结合对W企业的实证研究结果,针对我国零售市场实际情况提出了关于加强营销道德建设的建议。在文章最后,笔者指出了本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对未来营销道德研究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