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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在当今社会不断增强,各地区在社会建设、经济协作、生态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实践与探索,通过合作解决了较多的跨区域、大范围的问题和难题,成功克服了协调、沟通、利益分配等一系列困难,对推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又会因为行政分割、资源配置、利益分配等问题出现合作的难点与困境。本文力求能够在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依托于部分北京市与河北省合作的现实状况,对如何解决地方政府合作的困境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地方政府合作过程中,利益最大化是地方政府协调合作的基本前提,起始于地方政府横向间的共同利益诉求,形成于地方政府横向间的政治协调过程,成果在于地方政府横向间的若干政治协议与协调机制,执行与落实是地方政府横向合作中的关键落脚点。由于地方政府政治协调过程中缺乏完善的机制支撑,在价值观念上有可能会导致地方政府在横向合作中缺乏基于区域整体考虑的战略与决策,在合作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缺乏相应的信息沟通与共享,缺乏整体性决策有可能会破坏市场秩序,影响生产要素的有效流通,地方政府间的消极竞争,尤其是建立在追求个体利益为目的的竞争,有可能会导致合作彼此双方的信任基础,不利于区域整体内的和谐环境。 通过研究北京市与河北省在合作过程中的经验与做法,地方政府在合作模式方面,要建立有效地良好的政治协调机制,各地方政府要在对合作事宜所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要建立运用组织或制度去推进并实现利益共享的一系列正确的有效的过程,特别是要建立友好的协商机制,务实的履行机制和广泛的合作模式。在合作执行方面,地方政府要形成共同利益的价值理念,做好共同利益的合理分配,建立合理有利的相关保障机制,要以互赖、信任的观念进行地方政府的合作,双方或全部参与方要更加注重信任的建设,追求相互信任,依靠信任达到共赢,依靠信任得到发展,能够彼此以共同利益为重,达到共赢、共利、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