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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是自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的社会变化之一。规模庞大的流动人口对中国影响巨大,在促进城乡发展的同时,也对中国的经济及社会面貌产生重大影响,由此引发持续关注。进入21世纪,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工迁移已不能仅限于钟摆式的循环迁移,永久定居提上日程。在户籍制度的背景下,则转化为城市落户问题。本研究试图回答的主要问题是:农民工落户意愿的基本状况如何?影响农民工落户意愿的因素有哪些?落户意愿在不同类型城市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落户意愿是否因代际不同而有所不同?本研究使用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户籍限制放开背景下促进农民工中小城市社会融合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研究”问卷调查数据对上述问题进行尝试性回答。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首先,农民工总体落户意愿不强。统计分析显示,仅有7%的人表示非常想落户,比较想落户者约9%,两者合计为16%;而高达65%的人明确表示不想落户,还有11%的农民工不太想落户,两者合计为76%;此外,尚有8%的农民工对此持中立态度。其次,引入人力资本理论、新迁移经济理论、社会资本理论以及制度主义四种理论视角对农民工落户意愿进行解释,模型结果表明:其一,人力资本中的接受培训与否显著影响农民工的落户意愿,具体而言,接受过培训的农民工比未接受者有更强的落户意愿。其二,家庭变量中的家乡住房状况和配偶是否留守对农民工落户意愿有显著影响,家乡住房状况越好者,越不倾向落户;配偶留守者更不愿意落户。其三,农民工的当地化社会资本显著影响其落户意愿,具体而言,与市民朋友少者相比,市民朋友多者更倾向于落户。其四,制度变量中对落户政策了解与否、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社会排斥感以及打工城市方言能力对农民工的落户意愿有显著影响。具体而言,了解落户政策者更倾向于落户,签订劳动合同者比未签订者更不倾向于落户,社会排斥感越强的农民工越不愿意落户,打工城市方言掌握越好者越倾向于落户。再次,农民工的落户意愿在不同行政级别城市间不存在显著差异,但落户意愿会因城市所处区位不同而有所不同,东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更愿意落户,中部城市次之,西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则更不愿意落户。最后,不同代际农民工在落户意愿问题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城市行政级别对农民工落户意愿的影响,因代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城市区位对不同代际农民工之落户意愿的影响亦有所不同。本研究认为,目前的户籍改革存在若干问题。首先,现有的积分落户政策以人力资本作为基本条件,其本质是一种精英主义。其次,目前的新型城镇化规划赋予城市一定的自主权,导致不同城市在制定落户政策时,多考虑自身利益,而不是从整个社会或国家的利益出发。第三,国家制定落户政策多是自上而下的推动,但对政策干预的主要对象——农民工,却关注不足。为此,本研究提出三点政策建言:首先,在政策制定方面,尽量向农民工倾斜。例如,放开农村宅基地和房产市场,让房产及宅基地能够进行自由的市场交易,为农民工落户并融入城市提供“第一桶金”;实行有利于农民工的积分落户政策,降低城市落户的门槛;更为重要的是,切实保护农民工在城市的权益,保障其在子女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市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其次,增强农民工与市民的人际互动。本研究发现,市民朋友多的农民工,其落户意愿更强。农民工与市民的人际互动,能够增进双方的理解,形成戈登所谓的“结构同化”,同时也能减少农民工的歧视感和排斥感。随着互动的增多与深入,农民工更易形成对城市文化和城市生活的认同,从而有利于其融入城市、落户城市。第三,大力提高农民工的人力资本。一方面,积极改善农村教育质量与教育水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政策,如有可能,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力量,为农民工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