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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技术创新和增加就业机会方面也有着极大的贡献:我国企业99%以上是中小型企业,吸纳了超过80%的劳动力,具有积极的创业精神、灵活的经营弹性、绵密的产业网络以及高度的学习热忱等特质。在过去几年里,尽管面临人民币升值、人口红利消失、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世界性金融危机等多重打击,其仍以旺盛的生命力不断成长,为我国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了强劲的动力。但就目前来看,遏制中小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首要因素是融资困难,特别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特性导致的借贷市场信息不对称,使其难以获得资金来源,而以往的融资模式并不能很好地消除信息不对称。为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09年推出了集合票据业务,这种创新的融资模式将多家中小企业捆绑在一起面向社会发债,有效地缓解了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了融资成本,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然而,这种相对先进的金融技术亦非完美,其虽缓解了单个企业因传统融资手段产生的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却形成了集合企业之间、参与机构之间以及集合企业与参与机构之间新的信息不对称,本文针对新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进行分析,归纳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存在的不足之处,一是缺乏普适性,适用范围局限于各地区优质企业。二是担保体系不健全,担保机构偏向于给有偿还能力的企业,忽视国家设置担保机构的宗旨。三是制度设计不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企业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中未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制度设计进行明确的规定,且各主承销商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规定各异,使得中小企业难以通过了解《指引》来确认其制度设计。四是缺乏独立的监管机制,《指引》中并未对监管机构有过多的描述,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进行后续管理和应急管理的是主承销商,而评级机构是需要出具跟踪评级报告,监管机构的职责没有明显体现。五是地方政府的角色错位,地方政府为鼓励中小企业采取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模式,提供政府担保或者补贴,使得企业利润存在虚假成分,不利于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进入市场化进程。六是信用评级制度的不健全,健全的评级制度能够提供精准的评级报告,可信性高,而我国的信用评级制度不健全,使得投资者对其出具的报告保持怀疑的态度。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参与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新问题的主要原因,对此,采取的措施有,一是通过扩大发债主体范围,适当降低发债主体门槛,使更多有良好信誉和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二是推动担保市场的不断发展,只有不断完善担保体系来推动担保市场的不断发展,才能使担保机构被主承销商所认可,增加担保机构为企业进行担保的能力。三是完善集合票据制度设计,应对《指引》中的入选条件及发行工作的相关实施细则进行规定,使组织协调人与主承销商在进行工作时有法可依,避免因主承销商关于入选条件的不同解释而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四是制定集合票据审慎性监管方案,防范各参与主体为谋取私利,隐瞒真实情况,造成投资者损失。五是转变政府角色,使政府把重心放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市场建设中来。六是加快我国信用评级业发展,增加评级报告的可信性,化解评级机构与其他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促使我国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健康发展。这些措施能够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