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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逐步形成,广大农民参与现代化的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机会更加平等,其中体制、机制必须健全。在农村发展的重要阶段,广大的农村地区对于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也日渐强烈,而我国农村法律服务的相关措施的弊端也日益凸显。因此,在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逐步深入,法律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新农村的发展。2015年2月1号国务院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了“围绕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要求农村工作要全面落实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一系列的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和重点在基层的治理,而基层治理的重点又在农村的重点治理。法律服务机构扎根农村,贴近群众,积极为农村基层组织和各项农村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深受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信赖,基层法律服务者也在其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在一些地区律师更多的趋向于发达的城市,只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入农村的法治建设中,已经成为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农村法律服务在基层农村法治现代化中有着重要的功能,通过深入乡镇农村进行调查研究与走访座谈,了解到地方的法律服务的现状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遂选择了以莱芜市钢城区的颜庄镇作为考察对象,通过分析其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寻找问题症结,分析各方面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对策。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选题原由、研究意义、研究的方法及创新性;第二部分主要介绍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包含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的基本情况、调研的过程及内容等;第三部分通过分析调查研究资料的数据,对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的农村法律服务现状进行数据的整理,了解在该镇的农村法律服务目前的现状;第四部分通过统计和整理出的的数据,分析目前该镇在农村法律服务中存在得问题及出现问题的原因所在;第五部分对该镇的主要问题进行详细分析与归纳,从实地和实际出发提出合理化并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