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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大量的土地被征用,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对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他们生存、生产和发展的基础,承载着劳动资料和生活保障的双重功能。农民失去了土地,可是他们的农民身份并没有因为土地的征用而消失,所以被称为失地农民。由于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征地制度的不完善等原因,土地一旦被征用,失地农民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却没有纳入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中,也享受不到和普通市民一样的待遇,又没有可替代土地的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依托,失地农民并没有真正得到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反而面临着城市化带来的失地和失业困境。失去土地后,大多数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在新的岗位竞争中处于劣势,很难再就业,不少农民即便被安置就业,也由于各种原因,成为优先下岗的对象。部分失地农民还存在着“高不成低不就”的就业观念,靠有限的安置补偿费坐吃山空,不愿出去工作,对今后的生活缺乏信心和长远打算,失去了重新创业的勇气和拼搏的精神。随着安置补偿费逐渐用完,生活无着落,大批的失地农民便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中,形成了“务农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边缘群体,由此引发了游手好闲、聚众赌博、染上不良恶习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巨大隐患和重大难题。因而对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进行研究,并探讨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不仅关系到城市化进程的顺利推进,也关系到经济的持续发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都有特殊的重要意义。要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就必须为他们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为基础,为他们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一直被社会广泛关注,从当前政府职能的角度出发,从城市化顺利推进的要求和失地农民生活发展的现实需求来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概念的提出都是具有现实需要的。本文主要从政府责任的角度出发,利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借鉴国外经验,用公共管理的视角和理论去思考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继而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镇为例,分析指出政府在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并对这个责任加以探讨,提出重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