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sfyl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传统的支付结算工具愈来愈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越来越不能发挥其应尽的使命,信用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信用卡在我国的出现相较于世界上其他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较晚,真正使用的时间也较短,但是发展的速度却十分惊人,随之而来的就是利用信用卡进行犯罪的情况日益严重。而在各种涉信用卡类犯罪中,恶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诈骗罪的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占据了信用卡诈骗类犯罪中的大多数。伴随着信用卡在我国的出现和发展,我国对于信用卡类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也经历着一个从无到有并逐步加以完善的过程,针对恶意透支型的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法规也随着信用卡诈骗罪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而逐步完善了起来。要想准确认定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就需要先厘清一些概念。那么首当其冲的就是“信用卡”概念,我国在刑事法领域里“信用卡”的概念与民事法领域有所不同,做的是广义的解读。接下来就要明晰什么是“透支”,什么才是“恶意透支”。在将相关概念界定清楚后,才能进行进一步的分析。笔者认为,要准确认定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认定其主观方面是关键,如果主观要件不具备,就不能认定犯罪的成立。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不难得出,要符合这一罪名的主观要件,需要准确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存在,这在我国的司法解释中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仅凭主观就能认定主观,它还要借助客观的表象来反过来认证主观的存在。具体到本罪名,就是要合理认定“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仍不归还”(后称“两次催收”)这一客观要件,这虽是本罪客观方面的一个要件,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将这一标准作为了最终认定该罪成立的准则。这种做法可以说是存在着极大的不合理性,在过分重视司法效率的同时忽视了司法公正。只通过“两次催收”就反过去认定主观犯意的存在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发挥功效,但是大部分情况下还是可能夸大了刑法的适用范围。虽然对“两次催收”的认定可以作为认定主观要件的手段之一,但还是要坚持其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缺一不可,要将两者结合起来。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要坚持从刑法的谦抑性、“法是常理”以及刑法关怀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做到对每个该类案件的正确认定。这就要求在办理此类案件的时候能够坚持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同等考量,不能仅以客观现实就完成认定,而忽视了主观要件的重要性。只在认定“两次催收”后就认定犯罪成立,具有极大的不合理性,还是应该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合理排除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最大化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不枉不纵。
其他文献
随着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不断扩张和地方土地财政收入的下滑,我国地方财政风险问题逐步凸显,成为影响我国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重大安全隐患。在这其中,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除了直
新编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初中历史教科书做到了既体现历史的连续性,又突出了不同历史时期、阶段各自的具体特色。新编的教科书图文并茂,形式新颖,重点突出。它扩大了同学们的知
<正>20世纪90年代,日本正处于"失去的十年",进入21世纪后,日本经济不仅不见起色,甚至出现了通货紧缩、经济衰退的严峻局面。2001年,岛田洋七创作了《佐贺的超级阿嬷》,他想通
期刊
文化创意的产生,需要大量文化、美学和专业技术知识间的碰撞与整合。异质性团队,因其良好的知识互补性,成为了文化创意企业重要的工作单元。然而,异质性团队不仅为文化创意企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和“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一如既往探索的主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的中国政府进一步深化了
20世纪70年代之后,文化因素渐渐纳入到语言学家研究范围之内,文化研究成为语言学家和翻译家共同关心的话题。文化翻译观的核心代表人物SusanBassnett(1990)认为,翻译是文化之间的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的飞速发展,国内保险诈骗犯罪的形势日渐严峻,如何遏制与防范骗保行为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于保险诈骗的作案手段复杂多变且跨界犯罪明显,故本
一直以来,农村金融机构,在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中,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国的金融体系日益健全和完善,有效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作为支持“三农”
近些年来我国城市汽车保有量大幅度上升,与汽车使用相匹配的汽车维修与保养服务市场也逐渐兴旺起来。在政府构建汽车产业链的政策导向下,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均给汽车零部件销售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经历了一轮井喷,一跃成为全球第一汽车产销大国。伴随国内一线、二线城市汽车保有量的饱和及“城镇化”改革的推动,在城镇居民收入逐年提高,消费需求不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