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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中世纪的军事合同制是封建军役制度的一种,它经历了从封土制和货币封土制基础上的骑士军役制到军事合同制的演变。军事合同制之所以能够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军役形式,是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的。它是在英国商品经济发展、骑士军役制瓦解、战争频仍等诸多条件下孕育而成的。在这种背景下,军事合同制逐渐脱离封土制与货币封土制,历经4个世纪的演变,最终在15世纪取代了货币封土制,成为一种独立的军役制度。军事合同制与之前的封土制、货币封土制相比而言,受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影响较小。中世纪军事合同制是合同制(indenture)的一种,从现存的一些军事合同制的文本上可以得出它的某些特征:合同双方是相对平等的主体,他们之间的唯一连接就是一纸合同,这是与它之前的军役制度最大的区别;在支付形式上,军事合同制使用货币支付,它受益于中世纪西欧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是货币经济繁荣的一个重要体现;在服役期限上,军事合同制的一个特点就是合同的期限是根据双方自行约定,长度由几个月、几年到终身不等。但是它不再像封土制、货币封土制,一旦建立起来就将持续终身,甚至还发生继承、分割、转让等行为。总的来说,军事合同制对服役者的人身自由的限制更小、灵活性更大,因此在11世纪萌芽之后迅速发展,最终成为一种独立、重要的军役制度。虽然军事合同制在英国11-15世纪在很多方面都发挥了积极影响,但还不能忽视它所产生的弊端。百年战争后随着军事合同制的大量应用,大贵族们更多地是将其用于争权夺利的私战。他们纷纷率领自己由军事合同制建立的私人军队互相混战杀戮,最终酿成红白玫瑰战争。尽管这场战争造成的旧贵族阶层的崩溃在客观上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但是无可置否的是这场战争给整个社会、人民造成了沉痛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