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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是我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人均年拥有量不足全国的一半,水资源已成为制约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2000年呼和浩特市水务市场化改革以来,随着水务资产运营管理和外商水务集团的引入,拓宽了水务投资渠道,城市公共供水实现了民营化,迅速提高了城市供水能力,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水资源利用的效率,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但市场化犹如一把双刃剑,由于私营企业对利润最大化的追逐,导致地下水位急剧下降、水质下降、城市水价不断上涨等问题,直接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制约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本文以呼和浩特市水务市场化改革中政府监管职能定位为切入点,对城市公共供水服务领域政府与市场、效率与公平、企业利益与公共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进行深入理论分析。在肯定水务市场化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对水务市场化造成水资源浪费现象,对城市公共供水市场运营过程中,政府角色的缺位以及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缺失进行反思。并从水行政监管长期战略规划研究入手,以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为目标,探索市场化条件下,建立公共利益为导向的现代水务监管体系,以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论文首先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对城市水务的公共产品性质及水务市场化运营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一方面,借鉴英、法等国运用市场机制改革水务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指出了市场化过程中应注意避免的水资源的过度开发等问题。本文第二部分,首先对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现状进行分析,而后指出我市水务市场化改革过程中,通过水务资产运营,提高了公共供水能力,在满足城市近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同时,也出现了水资源过度开发和浪费,水环境日益恶化的现象。接下来的第三部分,文章对呼和浩特市强化水务监管职能进行环境分析,从政策(policy)、经济(economy)、社会(society)、技术(technology)角度,分析水务市场化过程中强化水务监管职能的重要性,认为根本原因在于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能的缺失,一定程度上转移了政府在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中的责任,因缺乏对水质、水价的监管,而损害了公众利益。因此,文章的第四部分提出,新时期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和加强公共利益的监管。文章在第五部分提出呼和浩特市加强水务监管的规划、措施,既在水资源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的机制,强化政府水务监管职能,以保障水资源公平分配和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