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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球财务舞弊现象层出不穷,多起上市公司财务欺诈使得投资者对证券市场可信度产生质疑,接连不断的审计失败案件也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饱受负面影响,整个行业的信任度下降。为了保证较高的财务信息质量,促进对审计职业信用的建立和弘扬,强制轮换逐渐被各个国家所采用,我国也于2004年初开始实施注册会计师强制轮换制度。目前来看,相关制度规定已在我国实行超过10年时间,在实际操作中已积累了一定经验,然而对于该制度的实施成效是否达到预期、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舞弊现象、强制轮换范围是否应当涵盖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并未达成一致结论,因此证明注册会计师强制轮换制度的实施是否能够提高审计质量、寻找其它可能更有成效的审计轮换方式十分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以不同审计轮换方式对审计质量的影响为研究内容,在阅读并总结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首先从审计寻租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出发,阐述审计轮换对审计质量影响的重要性,其次引出审计质量、审计质量的评价指标等概念。本文认为在结合前人研究和我国实际国情后,采用反映盈余管理水平的操控性应计利润绝对值作为审计质量的代替指标较为准确,实证研究选取了 2013-2014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控制了资产负债率等变量的影响,从注册会计师的强制性轮换、自愿性轮换、事务所自愿轮换三种轮换方式对审计质量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1)注册会计师自愿轮换与盈余管理水平不相关,对审计质量没有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强制轮换、事务所自愿轮换与盈余管理水平显著负相关,在一定程度上对审计质量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此外还能得出结论:(2)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盈余管理水平呈正相关,盈余管理水平随着资产负债率的升高而升高;上市公司成长性与盈余管理水平呈正相关,成长性越强,盈余管理水平越高;上市公司规模大小与盈余管理水平间的关系为负相关,规模越大,盈余管理水平越低;本期审计意见与盈余管理水平间呈现正相关,当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时,盈余管理水平相对较高;上市公司是否亏损、事务所规模与盈余管理水平不相关,对审计质量没有实质性影响。基于实证结果,本文提出相关政策性建议: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严控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定合理的事务所轮换年限;事务所轮换与审计师强制轮换相互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