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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一直到2007年,全国有数百亿元社保基金被违规挪用。其高潮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成长和投资热潮不断掀起,地方社保基金管理机构趁相关体制未建立或未完善之机,利用手中职权,盲目放款,追求利润。不少地方劳动局通过下属社会保险公司,把大量社保基金委托国家银行或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放款,也有社保实业公司对外合作经商,开办企业。很多社保基金甚至不顾政策条文的限制,透过多种渠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和股市等高风险领域,进行投机活动。各地社保基金无序运营和投资几近失控,违规案件屡禁不止。1994年,劳动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严令禁止社保基金“在境内外进行其他直接投资和各种形式的委托投资”。199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一些地区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等问题的通报》,重申“社保基金结余主要用于购买国家债券”,“仍有结余的应按规定存入银行专户,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直到1998年,各地社保基金的违规投资热势头才有所制止。同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并组建社保基金监督司,负责社保基金监管,对历史旧账进行全面清理追收。进入新世纪后,各类社保案件再一次高密度爆发,其违规手段也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呈现,涉及金额不断刷新历史纪录。2006-2007年,在经历建国以来最大的腐败案--上海社保案发生之后,社保基金运营监管又一次被推倒了风口浪尖,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如此众多案件的频繁发生,源于经济体制转轨、法律未臻完善、监管部门失位、道德意识缺失等多种因素引起。
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找出合理的解决方式和手段,有效的控制社保案件的发生,使其达到社会可控制、可承受程度之内,从而更好的实现国家建立社保基金的根本目的和宗旨,造福广大人民,契合时代要求的“民生为本”理念。研究方法采用问题——评价——成因——对策的逻辑分析方法,层层推进,重点放在成因和对策分析,具体来说是通过整个体制的宏观环境入手,由外而内切入,对案件发生的体制漏洞进行探索和梳理,兼对中外社保基金监管机制进行横向比较,并作为解决问题的分析手段。本文的诞生,其理论成果包括:一、运用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和社会和谐原则对大量社保基金案件进行伦理评价和反思,这是保障整个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道德基础;二、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理论研究提供伦理学分析方法支持和解决手段,这是其他学科不能企及的;三、再一次明确和巩固社保基金运营宗旨,即一切手段目的都是为了使民生利益最大化。其实用价值包括:通过对社保基金系列大案的伦理反思,提出了:一、改良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社会保障基金运营多样化;二、各地方成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委员会;三、加快立法,完善监督机制。达到:一、为政府在今后制定和修缮社保监管制度提供伦理学思维,尤其是要考虑到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二、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案的发生,并制定预防机制和应对机制;三、为未来社保基金监管改革和发展方向,尤其是最大限度实现和调和保值增值目标,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