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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正在逐渐由一个“自产国家”向“税收国家”转型,对国家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税权,是税法学与税收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与核心,也是一种稀缺的资源。作为一项制度安排,税权配置问题对整个社会经济影响深远。事实上,近年来中国经济出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税权配置上找到根源,强化对该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已有的研究中,法学界与经济学界基本上是泾渭分明,鲜有将二者结合起来的学术成果。税权配置涉及国家的根本权力,具有复杂性与特殊性,单纯从法学或经济学的角度展开研究,并不足以将问题分析清楚。在目前学术界,特别是经济学领域,对税权的研究尚显薄弱的情况下,运用法经济学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深入探讨中国中央与地方税权配置问题就成为本文的一种尝试。本文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中国中央与地方税权配置是否符合效率、公平标准?其背后的制度成因是什么?围绕该问题,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调查、均衡分析、统计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博弈论等方法,以税收债务关系理论为研究始点,在法经济学理性选择范式下,分析中央、地方的行为选择与动因;从不同角度考察中央与地方税权配置是否效率以及是否公平;从制度供给、需求层面研究实践中税权配置出现不公平和效率损失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阐述优化中国税权配置的路径选择。本文的核心观点是:当前中国税权配置的根本症结在于行政化的分权方式,税权法治以起点公平为始,总成本最小,也最有效率;优化中国税权配置应遵循法治的路径前行。创新之处有:(1)研究视角的创新。本文以税收债务关系理论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将效率、公平作为衡量税权配置的标准;基于法经济学理性选择范式,通过分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税权配置中的行为,对中国税收分权进行动态考察,并从制度层面探讨现有税收分权模式的成因。与传统法学、经济学对中央与地方税权配置的分析路径相比,本文在研究视角与思路上有所突破。(2)税权配置的公平效率观。本文在运用效率、公平指标分别对中央与地方税权配置进行考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当前中国税收分权中存在种种问题的根本原因正是由于制度安排的起点不公,即行政化的税权配置方式。税权法治则恰恰补正了行政分权的不足,起点的公平不仅有助于结果公平的实现,也有利于长期效率的提高。(3)将税权横向、纵向配置相结合。税权配置的两个维度间并非孤立存在。在探讨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税权配置时,将其与横向配置结合,认为中国税权纵向配置失衡源于横向配置的失控。因此,尽管纵向分权对经济的影响更为显著,但问题的解决却最终应归结于税收立法权的横向配置,这也使得所提出的税权法治化的路径选择更具说服力。(4)分析了所有制结构变动对税权配置的影响。市场经济环境下,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来自“私人部门”的税收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这大大提升了对税权的合法性、正当性等方面的要求。然而,中国的税权配置方式依然沿袭过往的行政化路径,没有适时调整及摆脱对“人治”路径的依赖,未能很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从而导致实践中诸多问题的产生。(5)构建更加符合中国国情的税收分权指标——地方税收自给率,实证结果表明,近年来中国的税收分权状况并不利于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