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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实践证明,公共产品对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分析一个地区的公共产品供给方式和供给现状,并对如何改善提出建议是非常有益于该地区发展的。地处西南边陲的西藏自治区的经济发展程度较为落后,不符合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同时,自治区的稳定与发展对于稳定西南边陲,对抗分裂言论和分裂势力也具有重要的政治和军事意义。因此对面积广大的农牧区的公共产品供给情况进行分析,并给出政策建议以改善公共产品的供给状况,促进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与内地众多省市相比,政府对西藏自治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是个特例。受地理环境、经济、政治、恶劣的自然条件、地域及文化的封闭性严重、历史的影响、民族性与宗教性等因素的影响,政府在自治区供给公共产品时更为关注社会福利的改善和其对区内稳定、地区经济发展以及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而不是成本支出。于是许多俱乐部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因其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由政府几乎全部免费供给,使其具有了纯公共产品的性质。传统的公共产品理论不再适合于当前自治区公共产品的供给分析,而需要重新对自治区的公共产品性质及其供给方式进行界定,并据此对自治区农村公共产品的现状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内地各省市的大力援助下,自治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情况有了不同程度的很大改善,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与其实际需要情况相比,还存在供给不足,供给结构需要优化,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使其对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大打折扣,因此需要在区内进一步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量,优化公共产品的供给结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政府不同政策目标下的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出发,结合西藏自治区的特殊性,引入需求偏好等概念分析西藏自治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及供给原则。其中对国家偏好、地区偏好及个人偏好优先性的设定和公共产品性质异化等的分析都是目前并未进行过的,一些地方尚嫌粗浅,考虑略欠周详,随着研究的深入,将会进一步完善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