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公安机关管理科学化的进程,绩效考核作为一项有效的管理工具逐渐被组织重视。实行绩效考核是推动公安工作良性发展的科学方法,是推进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有效途径。公安机关的工作绩效水平直接体现了组织的服务质量。近些年,公安机关在推行绩效考核方面进行了探索,有成效也有不足。尤其是基层公安民警绩效考核问题日益突显,引起国家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但其绩效考核体系还有待于完善。因此,通过公安绩效考核,可强化组织的激励机制,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积极性,以至更好地开展公安工作。可见,构建完善的基层公安民警绩效考核体系这一平台,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重要而现实的问题。本文首先着重阐述了绩效考核的内涵、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内涵,即对目前学术界有关绩效考核内涵的不同说法予以归纳,并得出自己所赞成的观点。同时,本文还阐述了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相关理论,如政府再造理论、人力资本理论等相关理论,以此作为本文研究的基石;其次,从考核原则、考核内容、方法、程序等方面入手,归纳了国家和河北省有关公务员绩效考核的现有制度,在此基础之上,针对邯郸市基层公安民警群体的特殊性,分析了现行的绩效考核体系,指出其存在的问题:(1)对考核的认识不够清晰;(2)考核内容缺乏针对性;(3)考核主体不健全;(4)考核等次过于集中;(5)考核难以激励民警改善绩效;(6)年度考核轻平时考核。并从制度性层面、考核主体、考核客体层面进行了深层次的原因分析,从而得出建立和完善基层公安民警绩效考核制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最后,通过文献研究和调查研究等方法,对学者提出的各种构建模式及经验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在吸取各个方案可取之处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对完善基层公安民警绩效考核体系的具体方案,旨在构建起适合邯郸市基层公安民警工作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民警绩效考核体系,从而进一步提升基层民警队伍科学化管理水平,构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和谐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