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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管制经济学、微观银行学理论为指导,采用历史分析、对比分析、制度分析等方法,系统研究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问题。本文除引言和结束语之外,共分为四章,前两章为理论研究,后两章为实践研究。 第一章,追溯宏观管制理论,本文比较了公共利益学说与利益集团学说,并运用前者证明了政府对银行体系实施管制的必要性。 第二章,本文研究了银行本质决定其内在缺陷的问题,即银行挤兑效应的存在命题。那么,为消除或减轻挤兑效应,产生许多监管措施,最为有效者系存款保险制度。但是,存款保险制度存在逆效应,而资本充足率监管正是解决存款保险制度逆效应的有效手段,这是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经济学使命,即从经济学意义出发,资本充足率监管的存在及效力发挥前提,这是本文的主要观点与创新所在。 第三章,本文对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现实体现——巴塞尔协议,展开了系列总结与分析,其中对于2001年版巴塞尔协议的问题归纳,集中了本人对巴塞尔协议长期研读的诸多心得、体会和成果。 第四章,结合我国实践,本文对我国的银行资本充足率及其监管现状进行了研究,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保障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有效性的第一前提;指出我国实施资本充足率监管的三大问题,即银行公司治理机制、信用评级与信息披露等,并提出了建设与改良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