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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国内外的理论与实证研究都表明,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委托-代理问题、提升公司业绩有着显著的正效应。但也有很多学者指出股权激励容易诱发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去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非公司价值最大化,其中就包括盈余管理和时机选择。在监管机制相对完善的西方成熟市场,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在现阶段将该种机制引入我国,其有效性引起了众多学者的质疑。本文选取了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首次进行股权激励草案公告的245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事件研究法来检验管理层是否会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尤其是对于盈余数据的信息优势来对股权激励草案的公告日进行时机选择。实证结果表明:即使不考虑股权激励本身带来的短期效应,股权激励草案公告日也更可能出现在股价低点,说明管理层更倾向于在好消息之前、坏消息之后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的研究则表明管理层的确利用了自身对于公司盈余数据的信息优势来对草案公告日进行时机选择,结果在1%的水平上显著。本文认为,原本是为了激励管理层努力提高公司绩效的股权激励制度,会在不完善的监管制度下演变为管理层寻租的工具,因此现如今上市公司大规模地使用这一工具,其动机与有效性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