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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我国进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由传统的无偿、无期限、无流动的制度转变为有偿、有期限、有流动的制度,土地批租随之产生,成为我国土地供给的主要方式。土地批租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城市建设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促进了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当前,我国处在社会转型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地发展、调整、完善,政府体制改革也在不断地深化之中。在这种转型的宏观制度环境和经济条件下,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地方政府在土地批租过程中,其行为脱离政策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