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来源 :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的科学构建及法律适用高层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wwe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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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设定的立法本意在于对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来源进行监督,使其能廉洁奉公,以确保其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但由于其立法上的缺陷,在罪名设置和罪状表述上都让人产生了质疑。本文试从犯罪成立的立法基础角度,分析如何完善该罪的罪名和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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