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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感(shame)是一种社会化的高级情感,是个体面对社会生活中的耻现象时自觉产生的一种旨在维护被个体内化了的社会道德承受性的最低限度时所体验到的负性情感。耻感在一定程度与范围内具有规范、约束和调节人的心理与行为方式,激发积极行为,塑造良好道德自我形象,从而防止个体道德堕落,维护社会道德规范。因此,国内外研究者对耻感进行了深入研究,其研究重点也在不断转换,从对耻感的特点、功能、机制的描述分析、耻感教育到耻感的理论建构研究。但已有研究表明,耻感与心理健康(钱铭怡等,2000;Ferguson,2000;Sanftner,1995;Tagney,1992)、与社交焦虑(Gilbert,2000)、与自尊(钱铭怡等,1999;2000;钟杰等,2002;Lewis,1986)、与人格特质(Dienstbier,1984;钟杰等,2002)都有密切关系。但已有关于耻感的研究从结构到与其他心理现象之间的关系的结果并不一致,表明耻感现象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以往研究对象主要针对成年人或大中学生群体,针对特殊群体的耻感研究相对较少。由于耻感是一种具有文化相对性的心理体验(孙隆基,2004),特殊群体所在的亚文化是否会影响其耻感结构有待研究。因此,本研究以留守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基于耻感已有相关研究成果,进一步探究耻感的结构,编制具有良好信、效度的测评工具,并对耻感与家庭教养方式和社交焦虑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索。结论如下:(1)留守儿童耻感是由个性耻感、行为耻感、身体耻感和关系耻感四个维度构成的心理现象。(2)留守儿童耻感水平总体及各因子处于较低水平。且男女留守儿童在耻感总分及各因子上的差异不显著;独生和非独生留守儿童在耻感总分及各因子上的差异不显著;不同年级的留守儿童的耻感存在显著差异。(3)留守儿童耻感、家庭教养方式和社交焦虑三者之间两两均呈显著正相关;耻感在教养方式与社交焦虑之间起着完全的中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