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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区域危机管理角度,分析了省(市)级地方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突出问题和主要障碍;对地方政府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设计进行了探讨,在强化省(市)级地方政府危机管理工作机构——地方政府应急委、办和中心三级机构的框架、方式及职能配置的基础上提出了扩大地方政府在危机管理工作中权限;改进应急区域大协调机制,为推进省(市)级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和相应的制度建设提供参考。